第一百八十九章 何妨轻狂(第1/2页)
作品:《贞观大闲人百度百科》太子谕不是圣旨,但同样有威慑力,大概相当于部级正式公文。
李承乾的这道太子谕用辞很有意思,首先是“胡安欺瞒太子”,第一句就把太子本人摘出去撇清了,也就是说,胡安在外面干的勾当本太子毫不知情,第二句是“搜刮强抢胡女”,抢胡女用来干什么呢?“献上邀媚”,多么可憎的面目啊,简直人人得而诛之,所以第三句“闻讯大怒,杖毙胡安”,英明太子殿下果然为民除害了,代表月亮消灭了恶人,太子不仅没背黑锅,整体形象还升华了,明察秋毫,维护正义的形象跃然纸上。
最后一句话最值得韵味,“国有国法,秉公严判”。
胡安已被杖毙了,换句话说,他已经受到了惩罚,现在太子谕里面却还要加一句“秉公严判”,这四个字若在官场新丁眼里看来,根本就是满头雾水,人都被你杖毙了,我还判谁去?别闹了好不好,大家都很忙的……
但若换了官场老油子,对这四个字的解读自然就不一样了。
“秉公严判”,判谁?自然不可能判死人,那么就要把整件事情摆出来看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胡安强抢胡女,被东市一名闲汉阻止,胡安殴打闲汉时,曾经的泾阳县子李素站出来,把胡安殴打了一顿,而且极其残忍地废掉了胡安的四肢,被打的闲汉跑了,李素被关进了大理寺。
这是整个事件的过程,明事理的人都看得出,此事错在胡安,胡安在这件事里扮演的是正宗原汁原味的大反派,正义的太子殿下消灭了邪恶的胡安,胡安已死,那么人死罪消,现在太子还要大理寺秉公严判,很明显,判的不是胡安之罪,而是某人闹市废东宫属官四肢之罪,因为“国有国法”。
这道太子谕经过官场老油子这么一解读,隐含的意思便清楚了,而且话说得四平八稳,任何人挑不出错处。
大理寺官员不淡定了,他们都不是官场新丁,太子谕的意思他们一眼就看懂了。表面上,太子殿下的姿态端得很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形象,实际上,太子殿下在向大理寺施压,要严惩行凶的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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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市事件的消息同一时间也报进了太极宫。
李世民听到消息后两眼发直,呆楞了半晌,似乎不太敢相信。
“再说一次,殴打东宫属官的人是谁?”
宦官垂头恭谨地道:“李素。”
“太平村那个李素?”李世民不死心地追问道。
“是,曾经的泾阳县子,火器局监正,李素。”
李世民迟疑道:“怎么可能?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才几天,朕刚刚处置过他,怎么又打人了?”
“陛下,奴婢不敢欺君,打人者确是李素,据说这次李素下手特别狠,把东宫内给事胡安的四肢都废了……”
李世民沉默片刻,脸上迅速浮起怒色:“这个,这个……混帐!怎么又是他?他想要做甚?真想做长安城的恶霸不成?”
龙颜大怒,殿内风云变色,宦官吓得双膝跪下,垂头不敢出声。
“此事因何而起,给朕据实道来!”
宦官急忙将事件始末道出,说得很客观,在这位雄霸天下的英主面前,宦官不敢有一字添油加醋。
李世民听着听着,暴怒的神色渐渐冷静下来。
“为恶者原来是东宫属官……”李世民神色迅速阴沉下来:“承乾的东宫里面,用的都是些什么人!”
“陛下,事发之后,太子殿下已下令将内给事胡安杖毙,并谕令大理寺秉公严判。”
李世民神情稍缓,点头道:“处置还算公允及时……”
说着说着,李世民咂摸咂摸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想,神情一怔:“胡安已被杖毙,大理寺判什么?”
这就不是宦官能回答的问题了,于是赶紧垂下头不发一语。
李世民毕竟是英明君王,回过味后,大致明白太子的意思了,神情又变得阴沉起来。
“太子每日在东宫做甚?”李世民忽然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宦官眼皮直跳,帝王的每一句话不可能无缘无故,而这句话,绝不是他一个宦官能回答的。
“奴婢不知……”宦官语声发颤。
李世民缓缓点头,眼睛望向殿外刺眼的烈阳,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淡淡地道:“李素先关在大理寺,朕想看看,此事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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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事实之后,李世民暂时不想表态。认真说来李素的出手是基于公义,如今民间风气纯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比比皆是,贞观年间有过好几次游侠儿当街杀人的事件,皆因公义而起,虽说侠以武犯禁,然而游侠儿这种群体还真不好处置,因为他们在民间的威望不小,他们从不主动给朝廷添乱,然而一旦路见不平,杀人对他们来说也是等闲事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