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险(第1/2页)
作品:《穿书抱错女配的文》阮林春带着桂花糯米藕去了平国公府。
她觉得自己很宽宏大量了,虽然这小混蛋私底下给她使绊子,她还是遵守承诺——天底下可有她这般人美心善的姑娘么?嗯……虽然脸是差了那么点儿,勉勉强强啦。
但是程栩却半点没有做错事的自觉,反而理直气壮的道:“你今天来迟了一刻钟。”
两人并没约定好什么时候见,不过程栩一向作息规律,而阮林春也每每踩着点过来——敢情他都在心里记着呢。
阮林春心道你又不给我发工资,难道得按时打卡?不过考虑到病人的心情,怕他抑郁,阮林春还是善解人意的道:“知道了,下次我会注意的。”
程栩颇为意外,在他看来阮林春并非忍气吞声之人,有话也不会憋在心里,难不成真是……情之所感?
喉结紧张地动了下,程栩不慎干咳起来。
阮林春看他满面通红,忙拍着他的背为他顺气,又倒了杯水给他,一壁愁容满面道:“你似乎着了点风寒,那藕还是别吃了。”
甜腻腻的,更不消化,还是净饿为宜。
程栩这才注意到她捎来的物事,深红的藕片整齐码放在天青色碗碟中,中间嵌着雪白的糯米,再淋上香甜浓郁的桂花酱,看着便让人食指大动。
他立刻做了决定,“我要吃。”
阮林春:……行吧,瞧把孩子馋的。
但是程栩的执拗还不在于此,虽然表达了进食的意愿,他自个却纹丝不动,只微张着嘴,跟船舷上立着的鹈鹕似的。
阮林春:“……我喂?”
程栩点点头。
奇了怪了,没听说这人连上半身也不能动弹呀?念头刚一闪过,阮林春就听他道:“能动,怕脏了手。”
阮林春看着他白皙修长的十根手指,连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净净,可知这人洁癖到何种程度。与其等吃完了再费心打水来供他洗濯,还不如全程由自己代劳吧。
为了整洁,阮林春还从袖中掏出一块雪白的丝绢给他系在脖颈上,像小孩儿进餐用的围嘴,这样就更万无一失了。
程栩很满意——有时候他确实像个酷酷的怪小孩,那种少年气甚至不似这个时代的人。
阮林春则是苦命的被包办婚姻的童养媳。
童养媳夹起一块藕,填鸭一般喂到他口中,趁他吃得高兴,阮林春便问:“皇后娘娘的赏花宴,是你让人去说的?”
这位爷虽不能动弹,可还有个与皇后交好的程夫人,程夫人又是一向最疼爱儿子。思来想去,也只能是这缘由——皇后都未必知道阮林春这个人。
程栩瞥她一眼,“你不想去?”
阮林春并非沉默寡淡的性子,自然也好热闹,且听闻御花园的景致天下独绝,她偶尔也想见识见识。
但,总不能两手空空吧?阮林絮有鲜花,有美酒,她有什么?
迎着她充满怀疑的目光,程栩从容道:“礼物我会帮你准备好,到时候你记得换一身衣裳即可。”
看来他很嫌弃未婚妻每次过来都穿得灰扑扑的——说好的女为悦己者容呢?
阮林春望着他,“那诗怎么办?”
她可不会作诗,又有同出侯府的阮林絮在侧,众人难免得拿她俩比较。
程栩眸中亮起星星点点的光芒,这让他看上去更添了几分鲜活气,“不如,让我替你代劳?”
他虽未参加过乡试和会试,可这些年足不出户,除了看书再无别的乐趣,自是满腹经纶,区区一两首贺诗当然不在话下。
阮林春断然拒绝,“不用,我自己会想办法,就不劳你操心了。”
她若是也学着剽窃他人诗句,那和阮林絮有何差别?就算征得程栩同意,她也过不去良心上那坎。
做人还是要无愧于己最好。
程栩撇了撇嘴,颇有种媚眼抛给瞎子看的不忿,“随便你吧。”
阮林春见他将一盘子藕尽数吃完,颇有些惊异于他的肚量,糯米本就是难消化的东西,这么干躺着可不行,因道:“世子爷还是起来走走吧,免得积食。”
程栩面露窘态,阮林春为他按摩有一段日子了,但是从不提让他当众演练的话。程栩出于自尊心作祟,也不愿在对方面前出乖露丑。
他淡淡垂眸,“没感觉,大概还得将养些时日。”
阮林春却一针见血,“胡说,李叔明明告诉过我,上个月底还见你扒着栏杆在那锻炼呢,怎么反而退步了?”
程栩白玉般的脸上沁出血色,怎么就忘了让李管事保守秘密?
不对,阮林春几时跟府里的下人这般要好了?这么快就登堂入室,把心腹都给笼络过去了?
阮林春知他怀疑,却是行得正做得直,“世子爷放心让我治病,我自然得时刻留心您的身体,李管事也不过在其位谋其职,怕有所疏失罢了。”
程栩轻哼一声,到底辩不过她,窸窸窣窣地掀开被褥,小心的趿上鞋——李叔早已给他换上了一双整洁的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