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黄金考证(第1/2页)

作品:《我要做皇帝有几个女主

我要做皇帝!

秦汉的金是不是黄金?

很多人一直有疑问。

但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后,确认无疑,秦汉的金就是黄金!

根据史记记载: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于是黄金货币便在全国流通。天朝建国以来,在陕西兴平念流寨出土秦代金饼1枚,含金量达99%,,重量260克,底刻寅字;以后又在陕西临潼武家屯窖藏出土秦汉金饼8枚,,刻有益两半三字。很显然,这里的益与秦朝黄金以溢为名的溢相通。溢与两,都是秦朝的货币计量单位,陕西地区秦国金饼的出土,说明黄金货币不仅在楚国通行,而在其他地区也有黄金货币在流通。

而秦代一溢大概是24两。

当然,我对秦代并不是很了解,就不多谈了。

回到西汉时期。

在汉代,黄金以斤为单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根据出土的汉代金饼来看,基本上与秦代金饼在大小重量和含金量没有差别。例如1974年在陕西西安鱼化寨北石桥遗址发现西汉金饼6块,、、、、、,,大致在250克左右上下。又如1971年在河南荥阳古城村遗址出土西汉金饼四块,、、、250克。其他如山西太原东太堡、湖南长沙杨家大山、广西合浦西汉木椁墓、河北易县西干坻与满城贾庄、辽宁新金县花儿山张店等出土的金饼,重量也大致在250克左右。这与汉代黄金货币以斤为计算单位是相一致的。

而且,汉代的黄金金饼出土遍及全国各地。根据上世纪以来载诸报刊的考古出土资料进行初步统计,汉代的黄金货币出土的报导共有26处,遍及14个省市。具体地点是:陕西省:西安、咸阳、兴平、临潼。河南省:洛阳、荥阳、郑州、扶沟。河北省:满城、定县、邯郸。湖南省:长沙、湘乡。湖北省:宜昌。北京市:怀柔。广西省:合浦、贵县。广东省:德庆。山西省:太原。辽宁省:大连、新金。安徽省:寿县。江苏省:赣榆、铜山。浙江省:杭州。山东省:即墨。由上出土资料说明,汉代黄金货币流通范围已远远超出战国时期单一的领域而遍及全国。

作为一个法定货币,汉朝统治者是承认和认可黄金的地位。

但跟后世的白银又不同。

在汉代黄金是称量货币单位而不是计量货币单位。

所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并不是所有记载的一金就真的是黄金一斤。

事实上,老祖宗们爱玩文字游戏,比较喜欢用某些大致的大概数字的估计来忽悠人。

如梁孝王有樽直千金。汉武帝一马之饰直百金;陆贾有宝剑直百金,等等。这里的樽、马饰、宝剑都是封建统治阶级生活享受的侈奢品。要衡量这些经过精工细作、不惜工本的侈奢品的价格,不可能有精确的价值尺度。所谓千金、百金,并不是精确的一千斤与一百斤黄金。其他如千金之产、万金之家,也都是一种不确定的价值尺度。所谓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并不是说超过或不到十金就不是中人之家,只是一个大概数。此外如汤死,家产值不过五百金;扬雄家产不过十金;尹齐死,家直不满五十金。这里的不过不满,都不是精确的数字,所显示的价值尺度也只是个约数。由此可见,黄金货币不确定的价值尺度,决定了与其他物品比价的不精确性。从出土的汉简中,我们可以看到铜钱与其他物品的比价有非常明确的价值尺度,例如侯长得广昌里,公乘礼忠年三十:小奴二,值三万;大婢一,二万;马五匹,二万;牛二,六千;牛车二辆四千;轺车一乘,值万;宅一区,值万;田五顷,五万;共十五万。但翻遍汉简,找不出一条有关黄金与其他物品之间的精确比价。这决不是偶然的。黄金货币不确定的价值尺度,必然被同时通行而有明确价值尺度的铜钱所代替。

那么你假如一定要用黄金兑换铜钱怎么办?有没有一个官方的指定兑换比例?或者人所公认的兑换比?

答案是有。

以前很多研究西汉历史的人都认为,汉代一斤=1万钱。

这是因为,史记、汉书的记载,在某些程度上支持这一观点。

譬如冯唐传以及食货志,平准书等上的记载,我就不一一引用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查阅。

但最近以来,考古发现和出土的文物特别是汉代大臣的著作和法律条文推翻了汉代一金=一万钱的论断。

《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第46简)中记载有“黄金1斤=5040钱”,(59)在《九章算术》卷6《均输》中记载有“金1斤=6250钱”,在同书卷7《盈不足》中记载有“金1斤=9800钱”。

之所以存在这么大的误差。

是因为汉代的经济政策有个制度叫平贾。

我们以后再说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只需要知道,平贾制度可以裁决物价,就足够了。

最后,我查资料的时候,发现,西汉武帝时期,对大臣和武将的赏赐总共是八十九万金,其中卫青霍去病两个人就占了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