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1章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第2/2页)
作品:《红楼春秋我为王》习,同时,随着赵氏对带下医、小儿医的扶持推广,一条新法令也开始在邺城各里闾大门上张贴。
这道法令先由赵上卿口述,笔吏起草,盖印后给理官邓析确认其具有律法效应,又得到了邺城令,同时也是外府计吏辛文子的认可执行,放给下吏,这才得以公诸于众。
邺令安排了识字者在各张贴点大声将内容念出来:“上卿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
将原本的道德问题,提升到法律的程度,旁观者们不由紧张起来。
赵氏对律法的重视过了晋国、郑国,一身黑衣、戴獬豸冠的理官是邺人最畏惧的存在,任何作奸犯科都逃不出他们的眼睛。肃穆的法庭让人望而生畏,赵氏的祖先不愧是皋陶啊,以律法代替礼乐道德,也可以说成是效仿先祖之道,让反对者无话可说……
更何况赵氏的律法,可是有齐国公子阳生血淋淋的尸体为垫脚石的,谁敢无视?
所以一时间,才搬到邺城一年到数月不等的众人便开始相互问询,为过规定婚配年龄的儿女、兄弟姐妹相亲了,不知有多少因缘在里闾门前定下来……他们入邺城时都编户过,还登记了记录年龄外貌的“大索貌阅”,如今想谎报也来不及了。
不过接下来,也有些条令是好事而非麻烦事。
“各里闾将要分娩的人要报告里长,官府派带下医探望,教授生产之法,以免生子不举。生下男孩,官府奖励两石粮,一扇肉;生下女孩,官府奖励两石粮,一扇肉;生三胞胎、双胞胎,官府给配备一名乳母。孤儿、寡妇、贫苦和重病之人,其子女官府设慈幼坊养之。”
这是让民众牟利的善政啊!谁家都会有生养的时候,多子多孙是所有人期盼的。赵氏表现出对孩子的重视,本意是为了增加领地人口,却也正中所有人下怀,无论他们来自何方,是何地位职业,都是受益者。
众人纷纷松了口气,开始为上卿欢呼祝寿了。
在这一声声颂扬中,来自不同地方的人也由此产生了一丝“邺人”的骄傲认同感。
因为法令末尾明确写着:“以上种种,仅对邺城籍贯者有效!”
赵无恤认为出了邺城,这项法令很难迅落实到地方上,索性让邺城移民们有种“上卿脚下”的帝都意识吧……
记性好的人,都知道这是赵上卿十多年前在小邑成乡为了政绩推行过的旧政策,对应邺城的急需人口,倒是恰到好处。
但赵无恤没想到的是,数年后,饱受耻辱的越王勾践回到会稽,对着昆父兄弟,臣民百姓痛哭流涕后,几乎原模原样地复制了这份法令,使之在越国推行。
虚心的越王虽然觉得这项法令与他的想法不谋而合,但终究还是自己在向赵氏“学习”。
直到死,他都是如此认为的……
不知不觉夏去秋来,赵氏的各处领地一片忙碌景象,黄灿灿的粟米被收割,归仓,再由辎车、骡马分批运往最需要它们的地方:晋阳、霍人、句注塞。
足食则足兵,一场蓄谋已久的战争也在夏屋山之北打响……
(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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