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七十四节 不教胡马度燕山(1)【5200票加更】(第1/2页)
作品:《大汉之帝国再起》当天,李广与诸将一直谈到晚上深夜之时,才宾主尽欢而散。
而在之前,前郡守张次文,黯然而去。
他接下来的人生,恐怕都会在反复思考今天的所见所闻。
而李广却没有那个功夫关心自己的前任他就不会做人,也不懂官场那套把戏,他只知道,自己现在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渔阳兵力,现在仅有不过一万四千人而已……”李广在心里琢磨着:“这还是已经扩充了军力,征召了所有合格士卒的缘故……”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渔阳和右北平,本就地广人稀,户口稀少,而且土地产出有限,水利设施非常落后。
内陆如今常见的水车,此地一架也没有。
几乎所有沟渠都失修严重!
而前些年,安东大开发,有吸引走了大量青壮和军官。
只能说是时不待我!
“明日我必须立刻启程,巡查整个边塞!”李广在心里琢磨着:“哪怕只是看一眼,也比纸上谈兵强!”
在北地郡两年多,李广除了性子里的孤傲和倔强没有被磨去外,其他缺点,都已经在漫长的与新兵蛋子打交道的过程里被磨光了!
如今,他比起当年平吴楚之乱,成熟了许多许多。
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有了不少改变。
毕竟,新兵蛋子里,什么样的人都有。
这些年来,他遇到过列侯子嗣,也见到过最底层的贫民子弟。
去年天子解放了司空城旦后,他甚至迎来过第一批来自过去被视为不可接触的司空城旦的子嗣。
这些人的身份,对外当然不会公开。
但对于他却是清清楚楚。
与来自方方面面的人打交道多,人自然也会成长。
其实人,不管多大年纪,都会因为经历而成长。
正想着这些事情,他的家臣过来,将他手里的文案抢下来,说道:“主公,您已经整整六天没有睡过一次好觉了!如今,机会难得,您还是去睡一觉吧……”
李广想了想,也觉得他说得对。
接下来的岁月,他很可能很长时间,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了。
于是,在郡守府里,找了张席子,裹了点毛毯就这样合衣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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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的判断没有错误!
在得知了亦石对上谷郡发起了攻击后,匈奴单于的大纛就开始拔营了。
其先头部队,是匈奴人最近才成立的一个万骑。
这支万骑中,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有康居战俘,也有大宛奴隶,有西域骑兵也有大夏贵族。
这支万骑被军臣命名为:哲别!
当然这是翻译成汉语的读音。
实际上,它的名字是善于射箭的勇士。
这些人,几乎都是匈奴从它征服和控制的民族和国家以及奴隶中挑选出来的绝对忠于匈奴,而且,悍不畏死的一群人。
这也是游牧民最擅长使用的招数了。
就像后世蒙古有色目军,满清有蒙古八旗和汉八旗。
用征服的奴隶,为自己开疆拓土,是他们最擅长的手段。
而这支名为‘哲别’的万骑,也没有辜负军臣的期望,在成立后,就跟着军臣西征,曾经在葱岭以西,与康居军队血战,以少胜多,冲垮了数万康居骑兵,又曾经在大夏的俱战提,冲垮了大夏、月氏联军的中军。
此刻,这些肤色各异,信仰各异,甚至语言各异,本该与匈奴有深仇血恨的人,却打着匈奴人的战旗,满脸狰狞,用着各种语言大声叫嚷着。
他们从未来过南方,也从不知道汉军的强大。
在他们心里和眼中,唯有征服和击垮自己的匈奴人才是世界最强的力量。
在他们看来,南方的这个名为‘汉’的国家,也必将步他们的后尘。
所以,无数人都在行军的过程中,惬意的谈论着。
“我听说,这个名为‘汉’的国家非常富庶,女子更是肤白貌美,皮肤嫩得能出水……”一个哲别骑士无比羡慕的说道。
他曾经跟随军臣,攻下了大夏的极东之亚历山大城,在城里尽情发泄和享受,甚至上了好几个贵族女子!
这让他很着迷,也很沉迷!
他本来不过是大宛的一个奴隶,天天要被主人鞭笞和折磨。
但在新主人手下,他却得到了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自由的杀人、自由的抢劫,自由的强x和自由的放纵!
这种滋味让他着迷、疯狂!
其他哲别骑士闻言,也都笑道:“正是如此!汉国人多,听说随便一个城市就有数万人!”
“啊……”其他人闻言都是吃惊不已。
在他们的认知中,数万人的城市,已经是超级大城了!
但这个名为汉的国家,却随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