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节加更(第2/4页)

作品:《九零年代糯米团子

为了你自己的前途和将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楚尽说,你可以当电竞选手,如果学习管理,将来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电竞俱乐部,这些都和你喜欢的东西不矛盾。

你从来不是废物,只是之前,学校学的东西并不是你真正喜欢的。

你千万不要着急,你才十八岁,还有时间去探索这个世界。”

“没关系,你现在拒绝我没事。等我们一起去加州,隔一段时间我再来问你一次,你会看到我越来越优秀的,我会证明给你看。”王君洋似乎没听进去宋乔曦说的话,“你也别拿有喜欢的人来糊弄我,你喜欢的人可以像我一样,不顾一切的陪着你去美国吗?”

“我喜欢的人,是楚尽。”宋乔曦直截了当的告诉王君洋,不想再多和他扯别的,“我很早就喜欢他了,之前自己不知道罢了,如果我要求,楚尽肯定会陪我去美国,但我不想那样做。

王君洋,两个人互相喜欢,要做的,不是为了另一个人牺牲自己的梦想,或者放弃什么,更或者为了那一个人去去认真学习。

真正喜欢一个人,是希望他去做自己真正喜欢和热爱的事情,你想要做的事情,他也会无条件支持,两个人都互相扶持着走下去。

当两个人,在各自的领域都变成更好更优秀的人,就算是异地,也不会影响感情的发展,这是我自己理解的喜欢的含义。”

“”王君洋陷入了久久的沉默,眼眶泛红,呼吸有些急促。

“今天你对我的告白,我就当没听到,你会遇上比我更好的女孩子。”宋乔曦转过身,淡淡地说,“在南加大,要加油呀,录取才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要努力拿到一个漂亮的毕业成绩。”

我希望,之后,我们还可以是朋友。

可这句话,宋乔曦犹豫片刻,终归没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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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齐州的第二天中午,宋乔曦和楚尽又被拉到了秋梦姐姐家吃午饭。

大院儿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轮番邀请他俩去吃饭,都要排队了。

夏婶和夏伯伯热情极了,当年宋家借给他们钱应急,这件事儿,夏家两口子一直都记在心里。

要不说,远亲不如近邻嘛,大院儿里街坊邻里都是十几年几十年的老邻居,能帮衬的地方,许多时候比亲戚还热心。

夏伯伯做了一桌子好菜,夏婶几乎把薛记炒货的所有品种都买回来了,她还记着宋乔曦小时候爱吃的东西。

今天午饭,程立冬也赶过来了,买了单位附近的荷香鸭和把子肉。

他才是有年头没见宋乔曦和楚尽了,对宋乔曦的印象还是矮墩墩的小糯团。

程立冬山大毕业后考了公务员,整个人成熟稳重了许多,平时和伺候祖宗似的伺候夏秋梦,连老夏两口子都看不下去,让他别这么惯着秋梦。

“嘿,这俩孩子走在街上我都不敢认了,”程立冬穿着一身休闲西装,把手里的袋子递给迎面走过来的准岳母,和宋乔曦、楚尽打招呼,“高考状元和拿全奖的名校小公主,好久不见啊。”

“来了?”夏秋梦穿着拖鞋从里屋走出来,拍了程立冬胳膊一下,给他使个眼色,“去,厨房帮忙去。”

“得令,老婆你们慢慢聊。”程立冬在秋梦脸颊上亲了一下,挽着袖子就往厨房走。

“姐姐,”宋乔曦一把抱住秋梦姐姐,之后上下打量她,“想死我了!”

夏秋梦没之前那么瘦了,剪了齐肩短发,整个人看上去又精神又干练,身上一点儿林黛玉的气质都没了。

“立冬哥哥这么快就叫你老婆了?”宋乔曦凑在秋梦姐姐耳边,小声问。

“害,马上要订婚了,”夏秋梦亲热地揽住宋乔曦,“明年这时候,你可要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呀,我的小伴娘。”

宋乔曦还像小时候那样抱住秋梦姐姐的腰,甜甜地说:“那必须的,我姐姐嫁人,哪儿能少了我?”

“开饭了孩子们!”夏婶喊他们吃饭,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洗手去啊。”

“夏婶还是老样子,”宋乔曦闻着空气中香喷喷的饭菜味儿,笑着说,“回家的感觉真好。”

齐州大院儿,在宋乔曦心里,也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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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桌上,夏伯伯见到两个孩子,知道他们都考上好大学,今儿特别开心,就想喝两口。

准女婿程立冬下午还要去单位上班,不能喝酒,夏伯伯就盯上了楚尽。

“来,尽尽,今年十九了,陪伯伯喝一点。”夏伯伯拿着一瓶五粮液,从柜子里取出两只透明的小酒盅,一只递给楚尽一只放到自己跟前。

“啧,老夏!”夏婶白了他一眼,给宋乔曦和楚尽碗里一人夹了一只炸得香酥可口的荷香鸭腿,“尽尽还是孩子呢”

“十九了,咋不能喝一点?”夏伯伯往楚尽面前的小酒盅里倒了半杯,“你宋叔年轻的时候可能喝了,我们几个老哥们都喝不过他。他喝多了还嚷嚷着,到时候闺女要是结婚,谁敢灌他闺女酒,他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