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第3/5页)

作品:《九零大院糯团子格格党

-eleven,也有一排靠窗的高脚凳,方便买了食物的客人在店里吃完再走。

白炽灯下,楚尽拆开三明治慢条斯理的吃,扫了两眼下属点的一碗关东煮,唇角不自觉上翘。

五年前,十六岁的宋乔曦因为学校有人传他的风言风语,放学后非要拉着他去吃“海鲜”,谁知道小姑娘口中的“海鲜”竟是seven的关东煮。

他抬手看一眼腕表,十一点整了。

现在是洛杉矶时间早上七点,宋乔曦还没睡醒。

“楚总,吃点?”下属咬了一口鱼丸,看年轻的ceo盯着自己那碗关东煮,把碗往前推了一下。

“不了,你吃。”楚尽这才发现自己走神了,摆摆手。

下属又买了两罐啤酒,和楚尽一边喝一边聊老婆难伺候,孩子不听话的家长里短,最后羡慕地说:“楚总,还是你幸福,黄金单身汉啊。”

“老顾,老婆孩子在身边才是最幸福的。”楚尽笑着摇摇头,看了一眼带在手上的戒指,把易拉罐里剩下的的燕京仰头喝干净,背起放在一旁的背包站起身,“我先走了,你也早点回家,老婆在家等你呢,明儿见。”

他没反驳下属“黄金单身汉”的称呼,因为宋叔和乔姨偶尔回来公司找楚尽。

乔姨工作的学校理他不远,经常心疼自己太累顾不上吃饭,包了饺子蒸了包子就用保温盒装着中午送过来,在公司盯着楚尽吃完。

没几次,公司的人都认识他们了,都以为是楚尽的父母,他也没反驳过。

因为和宋乔曦的关系还隐瞒这家里,每次公司员工问起“女朋友”的话题,楚尽都三缄其口,任谁问都笑而不答。

久而久之,公司上上下下都默认他是单身,手上戴的戒指估计是为了挡桃花的。

一罐啤酒,对楚尽来说连醉的影子都还不知道在哪里。

他过了一条马路,在公寓门口的便利店又买了几听啤酒,他想让自己带点醉意,或许今晚在梦里能梦到她。

太想宋乔曦了,工作和学习哪怕有一分钟的闲暇时间,宋乔曦的一颦一笑就会瞬间占据了楚尽的大脑。

电梯门开的一刹那,楚尽站在家门口的楼道里,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

手中拎着的塑料袋掉落在地上,易拉罐掉落在地上发出撞击声,散落一地。

宋乔曦是被一阵熟悉的气息唤醒的,薄荷的味道,楚尽身上的味道,淡淡的酒味。

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眼前是她思念的恋人。

半年的时间没见,楚尽变得更成熟了,身上仅有的学生气似乎全然褪去,完完全全是个好看得像个妖精的年轻男人。

“妖精”她还不大清醒,一只手下意识护着蛋糕盒子,一只手睡得发麻,慢慢抬起来触碰上他的嘴唇。

“什么妖精?你怎么来了,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楚尽嗓音沙哑,语气焦急,像是不相信眼前的人是真实存在的一样,他揽住宋乔曦的胳膊,“快起来,地上凉。”

“等一下”宋乔曦挣扎着护住手里的蛋糕盒子,摸出手机看了眼屏幕,还好还好,刚好来得及。

手机屏幕显示,2010年3月28日0点00分。

“尽尽,二十一岁生日快乐。”宋乔曦头一歪,甜甜的笑了。

楚尽愣了一瞬,眼尾微微泛红,替她把蛋糕盒子拿开,想要放到地上。

“你小心一点,奶油不要弄坏了,而且不要放到地上,我怕你不愿意吃了。”宋乔曦急急火火地说。

“你买的,我怎么样都吃。”楚尽像抱小孩一样,把宋乔曦抱在怀里,摸索着钥匙打开房门。

他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塑封的粉色小兔子拖鞋,把宋乔曦放到鞋凳上,拆开包装后替她穿上。

“你买的?”宋乔曦晃晃脚上的拖鞋,忍俊不禁。

这粉色的小兔子毛绒拖鞋看着特别眼熟,但是和楚尽真的很不搭,特别有违和感。

楚尽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搬家第一天去超市买日用品,看到这双拖鞋,想起你小时候好像有一双类似的,就买了。”

“你怎么这么好哇。”宋乔曦脱掉外套,踩着粉色的兔子拖鞋环视整个公寓。

楚尽租住的公寓大概一百二十平米左右,两室一厅,布置的很简单,全是黑白灰的色调。

她看着脚上粉色的拖鞋,觉得自己好像个外来的闯入者。

楚尽已经把行李和蛋糕都拿到屋里,走过来摸摸她额头,“在外面那么久冷不冷?别生病发烧了,给你煮个生姜可乐喝?”

“不喝不喝,”宋乔曦一把抱住楚尽,把头埋在他怀里,贪婪地闻他身上的味道,“我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她大老远的从美国飞回来,可不是为了喝生姜可乐的。

许是有些日子没见,久别重逢的小情侣重新见面,狂喜过后总会有一丝轻微的尴尬和不好意思。

宋乔曦在楚尽怀里仰起头,委屈地说:“你想我了吗?我好想你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