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 琉球当入我中华(第1/2页)
作品:《大明之雄霸海外有声小说》尚丰王感谢颜常武的好意,就在大殿设宴招待东南府人,颜常武和尚丰王共坐中间一席,尚丰王以左边虚席以待,古人左为尊崇,让客人坐在左边是表示对客人的敬意,而右边则是琉球人还有一些倭人。
在没有彻底翻脸之前,琉球人还不能驱逐倭人。
有倭人在场,琉球人只能够客气地说话,询问大明情况,说些风土人情无买紧要之事。
颜常武和陈衷纪等一一作答,态度和煦,表现出对主人的尊重之意。
得到了大家的好感,
琉球人招呼客人,作出了可口的米饭,用上王宫里最好的米来作饭。
再有各种海产品,使用新鲜的大虾、大鱼、海参、贝类做成的菜肴纷纷送上来。
肉类有鸡肉、猪肉,用了一种浓度不高的米酒,当是竭尽所有,全力来欢迎贵客!
酒过三巡,尚丰王给了一个眼色给尚让,后者会意,然后尚丰王道:“敝国虽居海外,对上国极为仰慕,一直保管着上国对敝国所赐的御物,就由吾子尚让陪督军前往一观!可否?”
“好!”颜常武一口答应道。
于是年青王子尚让引路,引颜常武前往参观。
颜常武去到哪,他的亲卫队紧紧跟随保护。
那些倭人一来惮于明人的武力,二来尚让平时的表现“良好”,亲近倭人,谅来不会乱说,是以没作阻止,也没人跟来。
尚让带着颜常武上了正殿二楼,原来一楼是国王的接见厅,二楼则挂有中国皇帝给历任琉球国王题的御笔匾额,还供奉了大明给琉球国王的册封诏书和赐物,皆妥为保存,哪怕在倭人入侵的时候,二楼的东西也保存得很好。
最远的有份诏书,乃朱元璋老兄颁布的,乃明代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杨载携带诏书出使琉球,诏书中称其为琉球。从此乃成为正式名称。可见,连琉球国的国名也是中国取的。
该诏书看到实物,说:“……朕为臣民推戴,即位皇帝,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惟尔琉球,在中国东南,远据海外,未及报知。兹特遣使往谕,尔其知之……
这份诏书除了以华夏自居中央,使用了中国历代皇帝习用的“蛮夷”之类词以外,毫无威胁恐吓的意思,是一种和平外交。
当时的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首先领诏,并立刻派遣王弟泰期,与杨载一同来中国,奉表称臣。
取了国名,就连国王姓氏也是大明给取的,当中有份诏书,乃大明宣宗皇帝(朱瞻基,永乐皇帝朱棣的孙子)赐姓琉球统治者以“尚”的姓氏。
皇帝御笔、金印明显,虽经历了久远的年代,也依旧巍然有力!
它供奉在檀香盒里,要不是颜常武来,不得轻易触动。
尚让得用清水洗手,晾干手,上香供奉,这才郑重其事地请出圣旨,请颜常武观阅。
再有明朝皇帝刚给琉球国王的皮弁(就是王冠啦),称为玉御冠,样式为唐官帽,上有金带、金钗和各式宝石,煌煌可观!
一本册子,是琉球大事纪,皆用了大明的年号和历法记载,用的也是汉字!
颜常武看着这些物品,说真的,心潮起伏。
先辈们曾经拥有的远海岛屿---琉球,奉我中华为正统,在二百多年后,竟被倭人硬生生地抢去,改名为冲绳县!
琉球人并不甘心,有勇烈的琉球人竟然在北京自杀明志,求中华不可弃琉球,然国势艰难,中华最终无法保住琉球。
在二战结束时,当时国际公约言明琉球不属于倭人的地盘,但给山姆国和倭人狼狈为奸,倭人终夺琉球。
痛哉,恨域!
今我颜常武到此,琉球必入我中华!
敬奉的香烟袅袅,他思绪深远:他一旦在大明取得名份,立即以大明的名义,就算不得大明的名义,也以他的名义,在琉球立碑,立下我中华大名,是为我中华国土。
至于管治方式,不成问题,一国二制见识过,明朝也有沐家世镇云南之例在前,只要封他尚家世镇琉球,外交和军事由东南府负责,内政由他自决即可!
今后子孙者敢弃我中华国土,是为国贼,当天下人共击之!
敢夺我琉球之国,是为敌国,国战伺候!
三楼则敬奉天地,如此,天地、大明、琉球各居一层楼,充分表明了琉球对大明的尊崇!
尚让引颜常武上到三楼,大家上午敬了天地,他四顾无外人,拜倒在地上,涕道:“恳请督军救我琉球!”
颜常武佯装不解地问:“琉球上下和睦,与倭人友好,何忧之有?”
尚让恨声道:“倭人狼子野心,欲吞并我国之心久矣!”
他痛诉家史,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倭国德川幕府派萨摩藩率军侵略朝鲜,萨摩军攻占首里王城后,大劫七日,一切可动财物,全部装箱运走。还将琉球国王尚宁等百余人俘至鹿儿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