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换将(第1/3页)
作品:《覆手为雨短剧》犯贰案在当晚八点开庭。
目前大名城还有法官一名,辩护律师一名,主控官两名,警察五名,陪审员十名。
桑尼宣布:“庭审开始,先由检方说明案情。”一回生,二回熟。
曹云举手,站起来:“作为一位律师,我不会无条件的接任何案件。真人秀逼着我接所有的案件,所以我干不了。”
制片助理是一名混血儿,他是投资方派驻到节目组的监督员。制片助理在远处拿对讲机指挥,管家询问:“曹律师的意思是?”
曹云道:“我有个准则,在接刑案之前,我会与准委托人进行一番对话。如果我认为准委托人有可能是罪犯,有可能不是罪犯,那么我会努力为委托人赢下官司。如果我认为委托人十有七八是罪犯,那么我不会接受这项委托。最主要原因是我在主观上已经将其认定为罪犯,就不可能为他尽职的辩护,这违反了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
曹云道:“在本案中,我和嫌疑人犯贰进行了一次对话,我主观认为犯贰是罪犯,所以我无法为犯贰辩护。”
管家问:“曹律师为什么判断犯贰是罪犯?”
曹云回答:“这是我个人的主观看法,没有任何证据,你可以理解为第六感。我也不会说出来影响庭审公正性。就本案来说,辩护工作是相对比较轻松的,我有把握打赢官司。但是由于我主观认为犯贰是罪犯,为维护法律公正,我不能成为犯贰的律师。”
管家:“按照你所说,你应该很轻松赚胜诉五十万刀。”
曹云道:“钱虽重要,但是我认为一个人的品德和节操更为重要。作为一名律师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时刻的鞭策自己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坚持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的从业态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一分钟后,曹云总结:“所以我不能成为犯贰的律师。”
桑尼鼓掌,可以,这很律师。大家一起鼓掌。绝大多数人表达出了敬佩的掌声,特别是了解曹云的人。自然不是敬佩曹云的高尚情操,而是对一位诉棍由衷的佩服。春眠不觉晓,节操哪里找。
曹云双手举起,示意掌声停止,脸不红心不跳,满脸是微笑。
管家看向控方:“请问控方有人愿意成为辩护律师吗?”
九尾和令狐恬儿互相看了看,一起摇头:“没有。”她们不差钱。
管家看最后一位正牌律师欧阳逸,欧阳逸回答:“两百万刀我就接。”
曹云立刻道:“一百九我接。”
欧阳逸:“一百八。”
曹云:“一百七,草。”
欧阳逸:“一百五,反草。”
“两位,两位,两位,暂停。”管家道:“大家休息十分钟,因为涉及到游戏规则,必须询问一下投资方的意见。”
曹云对自己摄像师道:“我和欧阳逸竞价主要原因是欧阳逸是我的夙敌。业内有句话这么说,有曹云无欧阳,所以谁接都可以,他不能接。”毕竟可能上电视,还是要维护下自己的形象嘛。宁可有敌,也要死守节操。
桑尼凑到曹云身边:“你干嘛不接?”
曹云道:“我说的是实话。”
桑尼看了看摄像师,凑到曹云耳边:“你怎么肯定犯贰是罪犯?”
曹云对桑尼耳边道:“你傻啊,这么大的案子,警方必然持续关注很久,甚至数年。市面上没有出现失窃品中的珠宝,你说犯贰是不是罪犯呢?”
曹云做了两个假设,第一个假设犯贰不是罪犯,犯贰被判处有罪之后,真正的罪犯必然会进行销赃。因为这批货量很大,除了黄金之外,还有各种宝石。特别是钻石,还有镭射标志。警方在犯贰入狱两年期间,一直在注意东唐及亚洲市场,未发现任何被盗珠宝流入市场。这违反常理。真正的罪犯不可能一直隐忍不出手,只为犯贰为自己顶罪。
还有一个可能是慢慢销赃,先处理可以熔铸的黄金,而后再处理珠宝和钻石。现在已经过去十五年,李龙还盯着犯贰,说明市场上还没有出现被盗珠宝。没有一个罪犯会隐藏贼赃这么久,除非他死了或者在坐牢。
第二个假设,犯贰是罪犯,他在坐牢期间不可能起珠宝,所以市面上不可能出现被盗的珠宝。十五年时间,警方没有任何失窃珠宝的报告,已经表明了犯贰是罪犯。
当然曹云只有七八成的把握。不排除警方情报系统无力,不排除已经被秘密销赃。但没有珠宝被查获,自然就没有对比性。
曹云完全可以不理会,为什么拒绝辩护?因为这是个真人秀,很可能在网络或者电视上播出。犯贰并不算非常聪明的罪犯。李龙是条老狐狸,就算他因为此事离职下岗,他肯定会安排后手。在犯罪资源上,犯贰过于薄弱,被抓只是迟早的事。
假如犯贰的对手是搜查三课普通探员,或者是派出所的民警,曹云肯定要拿五十万刀。
拒绝辩护还有一些其他原因,比如李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