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报恩(第2/3页)

作品:《覆手为雨短剧

最困难的阶段。女人在东唐要成就一番事业真的很不容易。”

令狐兰结束实习之后到某律师所工作,但是她很快发现,公司中普遍存在歧视女性的眼光。因为她是女人,她是新人,所以她的日常工作只是普通法律咨询。通过普通法律咨询获得的案源,都被公司派给了其他律师。

令狐兰因此非常不满的和公司老板谈了,话说一个新人敢和老板谈,也说明了令狐兰的性格。公司老板人还算过得去,他建议,令狐兰先成为律师所内比较出名的律师的助理,在累积数年经验后,再考虑独立办案。

令狐兰觉得也有一定道理,毕竟新律师大多数都是这么过来。于是就成了某律师的助理,某律师对她有了非分之想。在被吃了豆腐后,令狐兰怒踹某律师,并且向律师委员会提出控诉。公司高层认为这种事在职场难以避免,令狐兰大题小做,如果令狐兰坚持,某律师不仅会被吊销执照,还要坐牢。

公司和令狐兰谈了这事,令狐兰并不同意和解,最终令狐兰离开了律师所,开设了令狐律师所。

律师所因为令狐兰的态度很生气,老板也是要面子的人。于是找人应聘成为令狐律师所的接待员,在接下去的两个月时间,令狐律师所一个生意都没有。甚至联系咨询法律意见的业务,都被接待员悄悄转走。

创业不成,公司又找了令狐兰,希望她能改口供,撤销控诉。令狐兰非常坚持,最终在令狐兰表明自己愿意放弃民事赔偿的前提下,那位律师被判处三年监禁。

小小科普,受害者亲属表明愿意放弃民事赔偿的话,凶徒有可能会因此被加重刑罚。

令狐兰自己开始跑业务,但是律师所不惜代价的拦截案源,甚至是已经签署了委托书的委托人,宁愿支付违约金,也要结束和令狐兰的委托合约。

在这种情况下,令狐兰也坚持不住了。孤家寡人二十天后,她决心关闭自己律师所并且改行时,藤木找到她。事是小事。东唐当时有藤木公司的业务,藤木到东唐办事,结果被人殴打一顿。派出所告诉藤木,人抓了,歹徒认错人了。藤木要求立案,刑事罪控告对方,因为其伤势不重,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所以警方不予立案,建议藤木民事起诉索取赔偿。

藤木是外地人,本想咽下这口气,恰巧在令狐律师所附近等朋友,趁有时间上门咨询。令狐兰就接了这个案子,她告诉藤木,自己会尽全力打好律师生涯的最后一个案子,因为令狐兰律师所的租期几天后到期。

令狐兰首先申请了复议,在复议中,慷慨陈词。先说明打人者劣迹斑斑,再说明公共场合殴打藤木,属于行为罪,而不是后果罪。就算藤木没受伤,打人者的行为已经侮辱了藤木的人格,对藤木内心造成了巨大伤害。然后指责警方懒政,进而质疑警方存在渎职行为。

警方虽然不在乎,但是出席复议的一名法官非常赞同令狐兰的看法,他认为,一个人在公共场合被殴打,造成的伤害不仅只有身体伤害,还有内心所受到的侮辱伤害。如果无法保护一位无辜人在公共场合的安全,那必须严惩在公共场合殴打他人者,以儆效尤。

警方不服,这案子竟然上了法庭。令狐兰请了二十名证人出庭,以这些人亲身经历说明了面子对一个人重要性。比如一位丈夫是妻管严,非常怕老婆,但是当老婆在公共场合对其吆喝时,其会立刻反抗,并且强硬离婚。令狐兰再从技术角度剖析人的自尊心,进而说明打人者对藤木造成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

最终令狐兰胜诉,警方立案,检方对打人者提出了指控。藤木了解令狐兰状况,为表示感谢,雇佣了令狐兰成为其公司法律顾问,同时还将圈子内的案源介绍给令狐兰。令狐兰先在名唐小有名气后,才回到东唐成为大家所熟知的女强人。

因此在接到烈焰法庭电话,听明白情况后,令狐兰一口就答应了为藤木辩护,并且将手头非常重要的业务转给某律师所负责。

曹云听完内心很佩服令狐兰,能这么念恩的人真不多,要知道进烈焰法庭并不是什么好事。更何况令狐兰是为藤木辩护,藤木做了很多坏事,部分证据确凿,令狐兰这么做,不仅亏了名气,也会亏了名声。

……

曹云道:“兰律师,藤木恐怕是最难翻案的一个对象。他是串起所有事情的人。‘行会’、绑架、布置、乃至到水源和农田污染,他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反过来说,如果藤木无罪,其他人自然也无罪。”

令狐兰无奈道:“是的,就现在看我也没有回天之术,只是尽人事……你呢?你打算帮谁辩护?”

曹云回答:“既然兰律师有这么重要的人情债要还,不如我们组建联合辩护席?”

令狐兰了解曹云:“听你这么说,你最少有点想法?”

曹云道:“烈焰法庭有个弱点,开庭的时间不会很长。上次那么复杂的影后遇害案两天就结束。他们必须考虑到开庭时间过长,会让警方抓住马脚。只要我们一次次的提出新论据,让庭审难以结束,说不准藤木还有一线生机。”

藤木是好人,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