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必输之案(第2/2页)

作品:《覆手为雨短剧

价,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营中。我一定要接这个官司,谁和我去。”

云隐拍掌:“说的好,人间正道是沧桑,我和你去。”

魏君低头道:“我也想去听听,我听说过这个案子,但是不了解实情。”

曹云劝说道:“杏子,冷静,现在律师所慢慢在复苏,只要我们抓住机会,接受一些商业上的法律委托,高山律师所就迟早会回到当年的辉煌。现在我们没有本钱去接这个案子。”

高山杏道:“之前你说的,律师所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输的。”

曹云道:“可是我们现在有一定资本了,凭借上一个案件,我们可以向中小型商业公司兜售自己。经过时间和业绩的沉淀,慢慢的上升到一家著名的商业律师所。”

高山杏道:“我已经想过了,之前委托者告的是间接谋杀,最终败诉。我们要控告对方非正规治疗……我们走吧。”

“你有没有听我说?喂……”曹云只能看着云隐和魏君快步跟上高山杏。

陆一航道:“曹律师,高律师明知败,还要战,这就是一种勇气,我们应该支持她。”

曹云看陆一航:“你认为高律师纯粹是为了正义?”

“当然,我能感觉到。”

“我去喝一杯,律师所先麻烦你。”曹云头疼。什么正义?这次败诉,必然把自己刚赢回来的一点筹码全部扔掉。不会输?不会输才怪、曹云已经说的很清楚,羊信案是被当了法庭经典案例,都快成为官方教材了。如果会赢,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的法律人士一面倒的佩服令狐兰呢?诸如曹云这类人,面对令狐兰的庭辩,钻死了牛角尖都钻不出一个洞来。

踏马,不能输,否则自己又要白手起家了。既然阻止不了高山杏,要么就干掉高山杏,要么就干掉令狐兰和日川。

思来想去,还是杀掉高山杏会比较靠谱一些。

“寒子,心情怎么样……我也一般,出来喝一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