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三选一(第2/3页)

作品:《覆手繁华男主是谁

出这个论断,并且结合小山具备十二秒考虑的时间,小山的武力就显得非常多余。

联系以上说明还可以提出一个辩驳理由,那就是小山并非因为担心小花而攻击小石,而是因为小石推开自己,对自己身高的侮辱导致小山愤怒之下,为了报复而使用板砖攻击小石。相对而言,这也是符合逻辑的一种说法。这样一来小山就无法逃脱故意伤害的罪名。

如果检控官水平和名律师一样高,那最终鹿死谁手不好说,控方的赢面明显更大。现在两者水平存在差距情况下,曹云开始攻城略地。

在等待一会王磊没有辩驳,还处于思考的情况下,曹云扔出第二个话题,转移王磊的思考方向:“至于小花说没有被楼下情况所影响,控方提出,小花朝下视觉角度小,无法正确判断楼下人的肢体语言,我只能说,纯粹扯淡。”

王磊在没有结果的思考中,突然发现新问题自己有王牌,于是立刻被吸引过去:“反对,我们委托东大社会学学生做了同样的试验,由于角度的原因,楼上人根本看不清楚楼下人打的手势,是否将手臂完全升高,还是半升高。由于角度太小,人眼的3d看楼下变成了平面,所以小花并不清楚楼下发生了什么事?而且小花笔录说明自己放弃自杀……”

曹云直接打断道:“申请三号证人小花出庭作证。”

王磊被引开了核心问题,小花是否看见和本案关系不算很大,小山伤害小石的目的才是本案核心。在核心没有被反驳情况下,曹云不会让王磊的脑子有思考的空间。在休庭后王磊结案陈词再想到这问题已经来不及。一来王磊无法准备妥当结案陈词,二来庭辩时候不提出质疑,结案陈词提出质疑不会被接受。

当然小花还是有用的,曹云要加深陪审团的印象。到了塑造被害者和弱者的时间。

小花出场,曹云上前拿了小花被解救后做的笔录:“小花,你说你不知道楼下发生事情,你放弃自杀是因为身边警员的劝说。”

小花点头:“是的。”

曹云问:“是你的律师让你这么说的吧?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摆脱受益者的身份。要知道受益者可能存在补偿的义务。”

王磊:“反对,反对辩方律师胡乱猜测。”

法官:“反对有效。”

曹云点头:“好,小花你说不知道楼下发生什么事?帮我拿下西装。”曹云把西装脱下交给小花。

小花莫名其妙接了过去,穿了白衬衫的曹云朝地下一躺:“3d?没看见?楼上看不见下面躺着了人?”

曹云站起来,接过西装质问:“看不见?出事之后,围观群众全部散开,只留下拿板砖的小山,和躺在地上的小石,看不见?你确定?”

小花顿了好一会,曹云道:“由此可见小花这份证词就是伪证,其行为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由此小花所说:自己是因为警察的劝说放弃自杀,这个结论完全不可信。证人小花,笔录我就不说什么,在法庭上请你告诉我,告诉陪审团,告诉法官,你知道楼下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不清楚,没有注意,也没心思注意。”

曹云一甩手:“申请四号证人一起出庭作证。”

四号证人就是当时说服小花的警方谈判专家。曹云问:“证人,请问最后你说什么小花才放弃自杀?”

谈判专家回答:“我对小花说:你看下面,你还是有朋友的。甚至有朋友为了你而去伤害别人,你对xx(前男友)来说没有价值,但是还有很多人在乎你。”

曹云问:“然后呢?”

谈判专家:“小花看了下面一会,我问,你认识吗?小花说,是小山,她一直嫌弃他矮,没想到……然后她就下来了。”

曹云听完,愤而一指小花:“伪证,伪证者……为了不担负自己受益人的义务,不惜让救助她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我请求法庭严肃对待此事,追究其伪证责任。”

王磊反对:“小花当时情绪很不稳定……”

曹云道:“伪证案和本案无关,检控官有兴趣可以申请当小花伪证案的辩护律师。不过检控官应该看见了,小山为了救小花做了什么,小花又做了什么。矮子也有权人……法官大人,我说完了。”这段话,时快时慢,节奏把握非常好。将小山塑造成弱者,让其更容易获得陪审员的同情。

法官等待一会:“控辩双方是否还有要提交的证据?是否对庭审过程有不同看法。”

曹云摆摆手,王磊感觉丢了什么,一直找不到。法官在等待一会后道:“休庭半个小时,控辩双方做最终结案陈词。”

除非复杂的刑案,通常民事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都是一庭。

在半小时的休庭后,控方先说明自己观点:王磊坚持小山攻击小石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伤害。解释了法理上故意伤害属于行为罪,伤害的结果属于后果罪等,巴拉巴拉很专业说了一堆。

曹云说明辩方理由,曹云认为事情真相是小山为了拯救小花而攻击小石。最后结果也说明小山的行为挽救了小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