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投诉部案(第2/3页)
作品:《覆手繁华男主是谁》了两庭。”
椅子是竹椅,竹踢给曹云一张,自己拿一张竹椅坐下。
检控官就是检控官,他们首先通过展示、提问,把案件详细的解释了一遍。不过曹烈并不认同,曹烈不相信绑匪说的是实话。同时曹烈还认为,即使绑匪说的是实话,肉票身份不因为肉票的想法而改变。大联盟有明确规定,不能从事人口采购和运输工作,并且进行了细分,其中包含了肉票。
司马落没有戴面具,他穿自己的衣服,九尾良子也是一样,倒是杨律师伪装了身份。他们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论证,第一庭证明了绑匪说的是实情,绑匪和肉票是私奔关系,而不是挟持关系。
第二庭,开始就人口等定义,检方提供了大量的说明,甚至以联国的标准基础论述了人口这个名词。这点曹烈和控方看法一致。司马落出马,说明了一个重点,肉票和绑匪合作做了犯罪的事,他们实质上已经是同伙关系,并非绑架和被绑架者关系。
不算新闻的新闻,人贩子拐了一妹子,妹子屈从人贩子变成了人贩子,从法律角度来说,妹子从受害者转变为和人贩子一样的犯罪者,法律不会因为她曾经是受害者而从轻处罚。
反过来,还是上面的案例,人贩子突然良心醒悟,制止妹子残害一位被拐儿童,他则会因此可能从轻处罚。
定义的标准在行为,而不在于身份。当受害者主动和罪犯合作进行犯罪,他就不再是受害者,而是罪犯同伙。以这个定义标准,肉票在和绑匪合作,共同犯罪后,已经不再是受害者,而是绑匪同谋。所以绑匪利用超虾快运是符合规定的,超虾快运运输绑匪的行为也是符合规定的。
司马落在长篇陈述过程中,自己忍不住想笑。
曹云有些奇怪,司马落、九尾良子都是正经的检控官,他们不应该这么拼命。从庭审态度来看,他们带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渴望,渴望将被告定罪。曹云不太理解他们的这种心态,特别是司马落。
录像结束,曹云没有吭声,静静摸着下巴。竹也不说话,摇动椅子假寐。
许久后,曹云道:“是不是有什么交易?如果曹烈罪名成立,他很可能被送到东唐受审?”
竹回答:“怎么处罚是三名法官的事。大联盟要处死曹烈应该不可能。但是也不可能轻易放过曹烈。董事会内确实有曹烈的仇家,是他把事情闹大,还联系各商户代表到这里听审。目的就是给法官足够的压力。所以你的猜测也是我们担心的原因。”
曹烈本是高岩国刑,在和东唐警察合作时突然反水,导致猎狐计划失败。猎狐计划是剿灭南美毒鸟联盟开辟亚洲市场的一次非常重要的行动,不说准备了多少年,不说花费了多少财力和人力。就曹烈这种背叛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毒鸟联盟同伙。
曹烈如果去东唐受审,也就是死缓,不是普通意义的死缓,而是字面意义的死缓,死的慢一点。
竹问:“能打吗?”
曹云道:“一百万。”
“一百万?”
曹云道:“这案子不是很难,是你们不够专业。我不知道曹烈仇人怎么想的,我如果是曹烈仇人,肯定不会让检控官来当检控官。业内普遍看法,检控官有六十分就相当厉害了。当然,多数律师也就四十到六十分。诸如我这么优秀的律师,怎么也得六十一分。不过,这一百万我只能打掉曹烈的罪责,替死鬼还是要的。”
竹想了一会:“你不会是想找个背黑锅的人吧?”
曹云道:“为什么不可以,曹烈事后知道这件事,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你们都是混黑的,帮老大顶锅的觉悟应该都有吧?”
竹忍着不揍曹云:“曹烈不会同意。”
曹云道:“他同意与否不改变事态发展,现在问题是你们有没有合适的背锅侠?”
竹好一会问道:“不能打掉罪名吗?”
曹云道:“不好打。检控官虽然整体能力不如好律师,但是他们有个巨大优势,资源广博。否则刑辩之王欧阳逸不会有败绩。看你们的意思,如果愿意找人顶罪,我还是有把握的。如果不找人顶罪,要打掉罪名,怎么也得三百万。实话和你说,我把握不大。既然你们为了曹烈好,抽签抽一个出去顶呗。”
竹问:“你是不是对我们有什么误会?”竹能读出曹云言语中的嘲讽。
曹云道:“如果你们坚持不牺牲,我自然可以试试赚三百万。”
竹道:“我很了解曹烈,你还是按照三百万来打吧。”
“ok!”曹云无所谓回答,问:“如果打输了……”
竹道:“输了又能怎样?还能把你杀了?不说曹烈和你的关系,烈焰法庭也不允许这种事发生。烈焰法庭能成为一级商户,你以为只有钱就可以了?”
“哦?”曹云对这个问题颇为好奇:“能谈论?”
竹看了曹云片刻,道:“烈焰的法人我们知道是谁,但他只是木偶。烈焰很守规则,我们也没有全面调查的必要,也不能全面调查。根据我们了解情况,烈焰原先三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