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结案(第2/3页)
作品:《覆手繁华男主是谁》陆一航拖动视频,道:“一个半小时。”
曹云道:“在这男子离开之前的两个小时,桑尼正巧进入酒吧。发现桑尼进入酒吧,这人就开始在宾馆蹲守了。”
高山杏问:“你们会不会想的太复杂?”
曹云摇头:“不会,他们既然要动手,就不怕复杂,就怕有破绽。我相信我们找不到这个男人,他也许是戴了假发,也许是有意识的掩饰。就凭借摄像头的像素,不可能能找到他。我们也不需要找他,如果能弄到他和死者在宾馆外交谈的画面就可以了。最少有一点,如果是谋杀,桑尼是不会让自己帮手在宾馆坐一个半小时。”
这时候有人敲门,一名中年男子在门口出现,见大家一起看他,问:“请问这里是不是有律师管xx号宾馆603命案?”
陆一航惊讶:“他不就是……”看自己电脑,体形,发型都很接近在宾馆坐了一个半小时的男子。
曹云眼光落在其胸口的牌子上,这个蓝牌是为民帮忙公司的id牌。
“有吗?”
大家一起看曹云,曹云却不开口,怔怔的发呆,高山杏提醒:“曹云,曹云……”
曹云回神,看了看大家,站起来道:“我要出去抽根烟,一航,帮我接待他。”
……
宫本扇遇害案继续开庭。
这位男子也成为了辩方的证人。
高山杏问:“证人,案发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证人回答:“我接到一个业务,有一位女士想让我做一件事。”
高山杏问:“什么事?”
证人回答:“她告诉我,她的丈夫可能在外面有人,她想抓现场,需要我帮忙。”
高山杏道:“接着说。”
证人道:“我按照她所说的要求,到xx宾馆等待,看见了她给我照片上男人进入宾馆,我听到了房间号后,按照她的要求出宾馆右拐看见了她,告诉她603。她说谢谢,就进入了宾馆。”
高山杏问:“你是当天几点接到的业务?”
证人回答:“是案发当天晚上十一三十五分,总部转接给我的电话。”
高山杏问:“你几点到宾馆?”
证人回答:“十二点左右,十二点半时,酒店值班经理问我有什么事,我回答我在等我外地朋友。”证人说明。
高山杏举桑尼照片:“你等的人是他吗?”
证人回答:“是的。”
高山杏再拿宫本扇照片:“是她雇佣你的吗?”
证人点头:“是的。”
司马落站起来:“反对,死者的电话里没有拨打为民公司总部的电话记录。”死者雇佣男子,就代表死者别有用心,反证了曹云的自杀论。
高山杏示意司马落坐下:“对方号码是多少?”
证人回答,说了一个号码。
高山杏对陪审团道:“这号码是死者室友的电话号码,我现在给大家梳理下发生了什么事。”
高山杏道:“案发当天十一点三十分,我的当事人进入xx酒吧,有人通过某种手段通知到了死者。死者当时在xxktv,她的室友就在这家ktv当服务员。这家ktv距离xx酒吧只有七分钟的步行路程。死者使用室友的电话拨打了为民服务,因为死者知道我的当事人每次去酒吧喝酒后,都会去那家宾馆休息。”
高山杏道:“十二点多,应该是十二点十分左右,死者到达xx酒吧,先没有和我的当事人打招呼。在酒吧转了大约二十分钟,和几名酒客聊聊天后,坐到了吧台处,开始和我的当事人聊天。并且坐的很近。我的当事人只想独饮,不过对方毕竟是自己认识的人,于是就应付和敷衍了她,请她喝一杯酒,也聊了一会。这时候死者提出自己缺钱,想做我的当事人生意,我当事人婉拒了这个要求。但是那天死者分外的黏我的当事人。我当事人最后买了一瓶酒离开了酒吧。”
高山杏:“死者跟随我的当事人一起离开,到了宾馆侧面,这时候证人得知了我的当事人开了603房间后,就离开酒店大堂,将此信息告诉了宾馆外的死者。于是死者前往603房间。这里请注意,我的当事人有一些习惯,比如只在这家酒吧喝酒,比如喝了酒之后不会开车离开,一定会去宾馆休息到第二天。还有一个习惯,睡觉前必须泡澡。”
高山杏:“死者用游泳卡打开了603的门,进入了603,将游泳卡藏了起来,按照计划拿起水果刀……”
司马落:“反对辩方律师进行个人主观猜测。”
“反对有效,在没有证据情况下,辩方律师不要进行推测。”
“对不起。”高山杏道:“我问完了。”
……
第二位证人是宫本扇的室友。
室友:“她(死者)那天说有事,不接生意,我就把包给她让她代为保管,手机在包里,她知道我手机密码。她本打算在特别职业休息区等我下班一起回家。到了十二点左右,她说今晚有事情就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