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六章 看守岁月(第1/3页)
作品:《覆手小说完整版》没捕到曹云,让诸葛明有些不甘心。那能不能寄希望欧阳逸咬曹云呢?
很难,首先欧阳逸做为主律师,他是伪证罪的首犯。减轻首犯刑罚为条件,去抓捕从犯,这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欧阳逸有两个选择,一,坦白从宽,也许会少几个月乃至数年的刑期,把曹云拉下水。二,死扛。死扛的第一个好处,钱坤证词还没有出来,还有无罪的可能。死扛第二个好处,曹云这笔人情无论大小,算是欠下了。
综合利益考虑,欧阳逸必然死扛,除非检察官违反规则和法律,为了将曹云定罪,不惜开出免罪条件。拖家带口的欧阳逸才可能会考虑拖曹云下水。
四份口供一做完,诸葛明判断:“我很肯定这个主意是曹云想的,但是这次拿不下曹云。”
桑尼:“别怪我坦白。你们检方这次手很脏,完全破坏了游戏规则。通过拿不上台面的交易,依靠ca收集全球信息给一个人定罪。”
诸葛明:“越三尺送证据,我能怎么办?我不收?是啊,如果没有越三尺,没有ca,根本就打不赢这场官司。所以本案虽然赢了,但我一点都不开心。让我最不开心的是,我为了赢,可能扭曲了正直的人的心态。”
桑尼:“九尾?”
诸葛明:“她在哪?”
桑尼:“还在审讯室,风雪陪着她。”
……
曹云佩服道:“厉害了九尾,你竟然也会当庭撒谎,公然讹诈。厉害,厉害,换了诸葛明,换了司马落,我必然垂死挣扎最后一搏,不承认你们提出的证据。可是,你是九尾,你在法庭上从不撒谎,从不讹诈。你说明证据的那种沉稳和自信,让我放弃了质疑。”
九尾有伪证罪吗?九尾只是说了几月几号,并没有说明具体时间。她提出的证据是真实的,但是在时间上并不匹配账户出钱的时间。
法律规定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
最主要是钱坤当庭认罪,结果真的很重要。这个结果不会让人去追究九尾提出的证据是真是假。
曹云基准点出现了错误,前文介绍过曹云的基准点判定。在曹云判定中,九尾不是这样的人。要讹诈也应该是诸葛明或者司马落,不会是九尾。基准点判定错误,让曹云读出的信息出现了错误。
被人骗一次,特别是被九尾骗一次,是正常的。如同高山杏要骗曹云一百万一样,很容易,打个电话,曹云就汇钱过去了。
九尾没有为自己行为辩解,也没有表现出羞愧,一如往常冷漠的表情,道:“我记忆中,这是你第一次输。”
曹云心态很好:“总会有第一次。”输了,反而让曹云放下了。
九尾道:“你有可能会坐牢,也可能被吊销律师证。”
曹云:“我必然会死,难道我就不活了?”
九尾:“我们事实分析一下:钱坤是烈焰的人、泰德账户是假的。这个结果符合事实的结果。本案没有因为律师的原因改变最终的判决。你反过来看,需要动用多少资源,才能不受律师影响做出正确的判决呢?”
曹云:“九尾,什么是游戏规则?以象棋为例,炮必须有炮架,才能吃掉对方的棋子。你却说,我这门炮是曲射炮,不需要炮架。兵每次走一步,你却说我的兵是特种兵,可以横冲直撞。请问这象棋还有什么意义呢?烈焰为什么要使用很多国外资源,就因为这办法在规则范围内,东唐难以查证国外资源。但是你们开挂了。”
曹云:“也许最后结果反应了事实,如果你认为事实比规则重要,你为什么不加入越三尺的粉丝团呢?我告诉你,这个案子在业内会非常出名,几年内都会成为研讨对象,甚至不排除进入教科书的可能。或许你说这只是一次单一案子,我无所谓,我输就输了,撞到枪口上。九尾,我问你一句,下次你再告不倒对方,越三尺给你送来情报,你用还是不用?”
曹云见九尾不吭声,后靠椅背:“风雪,送我去拘留室,还是看守所?”刑拘都去看守所。假设在短期内还需要提审,会暂时羁押在拘留室内。
风雪很客气:“曹大哥,你先喝茶,一会再吃午饭。我现在也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从这点曹云基本读出另外三律师的证词,自己没有问题。曹云有些担心欧阳逸。钱坤会咬欧阳逸吗?就利益来说,钱坤没有必要咬欧阳逸,咬了欧阳逸,钱坤也没有损失。那咬还是不咬就看钱坤对欧阳逸的主观看法。这个看法还包含了对律师的看法,对庭审满意度的看法。
曹云:“我能打个电话吗?”
风雪道:“曹大哥你说号码,我拨。”
曹云:“联系高山杏。”
风雪开免提,放在桌上,曹云道:“高老板。”
高山杏着急问:“怎么回事?”
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