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 琉球当入我中华(第2/2页)
作品:《大明之雄霸海外新笔趣阁》,直至1611年(日本庆长十六年)九月十九日,尚宁王被迫与萨摩藩签订《掟十五条》,承认萨摩藩对琉球的控制。同时将奄美五岛(即喜界岛、德之岛、奄美大岛、冲永良部岛和与论岛)划归萨摩藩直辖,才得以释放生还。此外,琉球还被迫遣使谒见幕府将军,此举被称为“上江户”。此后,岛津氏成为中琉贸易的掌控者,倭人对琉球盘剥日益,琉球人生活窘迫。
尚让含泪道:“我等敬奉上国,历代国王皆由上国策封,赴上国进贡,从无懈怠!”
“倭人杀我子民,占我岛屿,夺我财物,与我琉球有不共戴天之仇也!”
“幸得妈祖娘娘庇佑,赐下督军,必可扫平波涛,还我土地,报我血仇,则我琉球民众上下,感恩不尽!”尚让叩头,再三拜请,求曰:“但求督军应允,我等愿为驱遣,万死不辞!”
颜常武将他扶起来道:“倭人卑鄙,作出人神共愤之事,本座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既有贵国相邀,此事本座就帮定了。”
尚让大喜,感激涕零。
颜常武说道:“吾有大兵巨舰在此,杀倭人如杀一犬耳,且留他们活久二天,今日大家欢庆,不可妄动刀兵,明天参观国内,暂不动兵,后天可以动手!”
他与尚让订了一个计划,再密谓尚让道:“若有兵乱,不可避者,可持吾玉佩至兵舰躲避。”
颜常武比较欣赏尚让,觉得其有才能,万一有事,可立其为新君,是以关照于他。
大家商议完成,下到一楼,主人殷勤劝酒,客人谢了盛情好意,尽欢而散。
是夜,旗舰离港,颜常武宿于外海。
安全第一,对于他的安危,东南府无时不刻地警惕着,确保他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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