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0节 花匠雷蒙(第1/2页)
作品:《大明之雄霸海外占领西伯利亚》史可法气喘吁吁地冲到了旭日城最大的花木市场“月亮集市”那里,找到了年青的老外雷蒙,他正在摆摊,兜售他的玫瑰精油和花种,但乏人光顾。
雷蒙是荷兰人,怀着发财的美梦到达了魔都旭日城。
这些年来,马六甲海峡东边的秩序非常好,公平交易,保证货物质量,更没有明火执仗的强盗。
从事远洋贸易的红毛番收获都不小,他们衣着光鲜,出手大方,当然不会说起索马里海盗和好望角风暴这些扫兴的事情,只说东方遍地是黄金!
东方钱多、人傻、速来!
于是吸引了大把红毛番冒险家到东方来,雷蒙就是其中之一,也趁着这股大航海的热潮,搭乘一条远洋贸易船到达了旭日城。
他有所恃而来,他带来了大批的玫瑰花种子和批量的玫瑰精油!
原来他家祖传做花匠的,精擅养殖玫瑰花,还懂得蒸制玫瑰精油。
玫瑰原产中国,栽培历史悠久,玫瑰在植物分类学上是一种蔷薇科蔷薇属灌木(rosarugosa),“玫瑰”现在常被引用为蔷薇属一系列花大艳丽的栽培品种的别称,这些栽培品种亦可称做现代月季或现代蔷薇(和真正的玫瑰长相不同)。
古罗马时代,人们把玫瑰的花瓣浸泡在水中做成玫瑰水,举办宴会的时候还会在地面上撒上玫瑰花瓣,十分奢华。据说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会在皮肤上涂抹涂抹最高级的大马士革玫瑰精油,同时在床上铺满蔷薇花瓣,在令人迷醉的满室香气中迎接她的恋人古罗马统帅安东尼。
西方人非常喜欢玫瑰,玫瑰精油更是贵比黄金,两滴就能让一升水变得香气扑鼻,香播四方,沁人心脾。
怀着赚大钱的梦想,雷蒙的要价很高,想通过玫瑰精油大赚一笔。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中国人喜欢的是熏香,干制的香料放在衣柜里或者带在身上,如此香味持久。
类似于玫瑰精油嘛,香则香矣,是挥发性的,抹过就没了,且非常贵,精明的中国人不做这种亏本生意嘀!
如此玫瑰精油的行情恶劣,可怜的雷蒙,窘迫到吃不上饭啦!
他还带了大量的玫瑰花种子,精心包装好,试图在东方开拓他的玫瑰花种植大业,可惜的是没等他开动,就要饿死了。
靠的是老乡的接济,在旭日城有天主教教堂,他去那里吃免费饭,但没钱买回家的船票,除非做契约奴隶买船票---出卖自己得一笔钱,通过劳动赚回这笔钱。
契约奴隶的前途很糟糕,他们要不在印度洋那边的殖民地干活,这是好运的,但也非常辛苦。
惨的就是给卖给无良华人去开发海岛,东南府老大有敕令曰汉儿不为奴,但没说别的种族不为奴,因此华人和白人勾结起来,一起贩卖奴隶干苦活、重活,除了华人不被卖之外,其余的种族应有尽有,这是一门很有前途的生意。
其中最喜欢的奴隶就是海岛原住民,阿三和白人!
倒是黑人及西亚人、阿拉伯人、土耳其人不怎么被引进,听说是上头的指示。
还有的契约奴隶在船上做工,海上风险极大,更可能沦为海盗……
看来生意无望,他已经在考虑这种可能了。(雷蒙的本钱没有花多少,不象那个跳楼的红毛番借了高利贷,否则雷蒙也得找找看哪栋楼高了)。
好在浑身冒汗、冒着一身汗味儿的史可法如天使一般降临他的面前,将他挽救了!
先前到处削尖脑袋的史可法也曾经两次与雷蒙擦肩而过,也曾经看过雷蒙的展示,但看到雷蒙惨淡的行情而突略了他。
但史可法毕竟是史可法,他听到那句话“女人的钱最好赚!”,让他灵机一动:“人弃我取!”
别的市场根本打不进去,那就开发新的产品,打开新的市场!
史可法雄心勃勃,不仅满足简单地做一个乡长,处理政务这么简单,他还要发展当地的gdp,大显身手。
他没有想到,他的心理与现在东南府,新明朝的官员一样,除维持社会秩序之外,还要关心百姓的福利和gdp,后两项是新的挑战了。
史可法请了雷蒙吃上一顿驴肉火烧之后(他只请得起吃这个),雷蒙干净利落地将自己给卖掉。
他以技术入股,得百分之十的股份。
雷蒙也多日没得肉吃了,吃到与天上龙肉相比美的地下的驴肉,让他无法坚持更强硬的立场,他害怕万一要价太高,那个华人不肯合作,那他只好做契约奴隶好挣够回乡的船票钱。
不过史可法应允他,哪怕以后扩大股份,也不用雷蒙出钱加码,他永远占百分之十的股份,除非他傻了卖掉这些股份。
史可法向雷蒙了解了玫瑰的种植技术,很幸运的,玫瑰喜温暖气侯和阳光充足、雨量适中的环境,耐寒、耐旱、怕水涝,适宜在肥沃、疏松、排水良好的轻壤土或壤土栽植。
说起来雷蒙是有心的,他居然学会了一些汉语,连比带划,能够与史可法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