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节 孙承宗主持立法(第1/2页)
作品:《大明之雄霸海外笔趣阁》公元1634年是东南府的立法年,有《东南府宪法》、《东南府民法》、《东南府刑法》、《东南府经济法》、《东南府国防动员法》、《东南府经济法》、《东南府卫生检疫法》和《东南府反分裂法》、《东南府劳动法》等诸多法律陆续出台。
孙承宗来得正是时候!
在东南府诸大员中,颜常武主要精力在军政上,他将大量的时间放在军队的训练,然后上阵打炮,对于东南府政务只能作出决定而不是深入研究。
夫人杨莺儿其实学识方面远超丈夫,她涉猎甚广,对于法律方面也有很多的知识积累。
但她多是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又拙于实务,阅历也浅,需要时间磨炼,更有一个大问题,她忙着生儿育女,同样没有什么时间。
陈衷纪是大忙人,也有才干,且说实在话,对于立法方面的业务知识,他存在严重短板。
其余人等,顶多是一个方面之才,无法担纲系统立法的重任,如刘之凤进士出身,颜常武就觉得他有点迂腐,编撰出来的法律可想而知!
孙承宗一来那就不同了,他阅历极为丰富,饱读诗书,做过帝师,任过尚书高官,又为地方大员,军政两方面大展拳脚,有地方实务和高官经验,没有谁够他的经历牛b!
孙元化是他推荐的,徐光启与他交厚,这两个家伙都是小耶信众,所谓物以类聚,他知道很多外国知识,知识面广博。
重要的是他属于那种实干家,解决问题的人,救火队长,哪有大麻烦就派到哪里的专业人士。
可以这么说,这样的人才放眼大明朝,也不多见!
这样人才,除了天赋异禀之外,还要有相应的环境才可以培养出来。
比方说,他要不是帝师,只怕也不会受到信任,而不受到信任,成就将达不到他这个高度。
崇祯皇帝居然放这种人才离开,任由他赋闲在家,真是……看颜大少在接风宴上笑到见牙不见嘴的样子就知道他是赚了大便宜。
“我有一点补充,那就是‘慎杀’,不要轻易杀人,让他们劳动改造好了!”孙承宗提议道。
他在主持编辑《刑法》,他本身对于大明律很熟悉,参照大明律,同时改去明朝严苛的刑罚,主张劳动改造。
能不杀就杀人,劳动改造!
小偷小摸屡犯者,劳动改造!
所谓劳动改造就是砂场挖砂、砖厂制砖、矿山挖矿等,相比之下,修路还算轻的!
结果《刑法》一出,大家看了,人人哆嗦,个个胆寒,东南府的犯罪率本来就低的,再来惨跌个跌停板,以致于牢房空荡荡。
这孙老头够狠,管他什么歪果仁统统一视同仁,不要和他说什么国际友人,犯了罪,照样判刑,服刑完毕外加一脚踢飞,即行遣返,往往加多一条多少年之后才能来中国。
当时没有身份证啊,行,那就中式作法,只要判刑超过三年的,就象牲畜那样子在手臂上来个烙印,就算毁掉烙印也没用,相应的位置如果模糊一团,一概予以遣返,不得入境。
于是根据《东南府入境管理方法》,歪果仁入境时,都得亮右臂来检查,可真是亮瞎了大家的眼睛!
以至于在东南府的歪果仁开起玩笑来,都说“亮个右臂出来,看看是不是头好牲畜!”
如此一来,歪果仁哪来什么神秘感,根本无“崇洋媚外”,孙承宗功不可没
要孙承宗来,真是要对了,这老头儿事例顺手拈来,证据源源不断,组织逻辑严密,以一个月完成一项立法的速度推进迅猛,颇有一种庞统为县令,一天处理完一个月县政的那种大才的表现!
《东南府宪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颜常武的地位,声明东南府的缔造者是颜常武,他是东南府执政官,只有来自他血脉的人才能够继承大位,他是东南府的领袖,最高长官,他拥有行政管理权、人事权和财政权、军事统帅权、立法权和执法权等等,他管理东南府的军政法律,他还拥有赦免权,他的权威与尊严不容亵渎。
君权神授,他的得位乃妈祖娘娘的旨意!
利用《宪法》,为颜大少贴身打造,法律上确定他至高无上的地位。
立下国本,再确立政体,管理机构是执政府,主政者为总理,下设六部,并规定了各部的职责范围。
《东南府民法》、《东南府刑法》、《东南府经济法》、《东南府国防动员法》、《东南府经济法》和《东南府反分裂法》等规定了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许多脱胎来源于大明律,而最熟悉大明律的,正是孙承宗!
他不仅立法,还主持建立了东南大学的第七个系,“法律系”!
按照设想,东南府的公检法人才将出自这个系了,他们是专业人士,再不会象大明朝的地方官如县令,既是行政主官,又是法官,闹得不可开交。
颜常武觉得使用孙承宗,与他颇有合拍之处,虽说颜常武是今人的层次,而孙承宗是古人,但他的观念一点都不差,例如他在《东南府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