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杀人(第4/7页)

作品:《农家子的古代科举生活讲的什么

就买,我们马上就走,免得麻烦。”顾青云吩咐道。

顾三元和李三答应了,觉得昨晚出了这样的事,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

很幸运的,他们买到了第二天早上的票。

当天晚上,顾青云和简薇在房里各自忙活着。

顾青云在写日记,简薇在收拾行李,过了一会,她突然问道:“相公,你的弓呢?怎么不见了?”因为他们的房间较大,所以自己贴身的行李都会放在他们的房间,包括顾青云的书和衣裳之类的,都是简薇在整理,所以她很容易就发现了。

看了她一眼,顾青云见墨水没有了,就再次磨墨,笑道:“你忘了?我没说吗?昨天夜里,我不小心把弓箭掉进水里了。”

简薇一愣,就走近顾青云旁边,低声道:“这样也好,我听说那个叫谢长亭的伤口是刀伤,咱们身上还是不带弓箭才好。”反正只有他们夫妻二人知道自己带了弓箭,连下人都不知道,因为这是放在顾青云的书箱里的,都是他在亲自收拾。

“嗯,等到了京城,我再买一把就是了。”顾青云其实今天一天都是心不在焉的,他担心这件事的后续发展,生怕牵连到自己。可让他意外的是,大家都猜测是谢长亭倒霉。这消息只在小范围传播,没有人想过要去官府举报。

而尸体还在水下,暂时没有浮起来。

在惴惴不安中,顾青云很是懊悔自己多管闲事,可是不管,又觉得过不去。在这种状态下,他还得装着若无其事。

所幸,第二天,他们顺利离开了扬州。

接下来,顾青云等人见时间差不多了,也不想再转悠了,就抓紧时间赶路。

一个月后,他们终于到达了京城。

(诸位,最近作者菌的睡眠质量不好,半夜十二点影响到大家的休息,我也会忍不住修改错别字、看评论,要很晚才睡,所以就打算从下一章起把更新挪到早上七点钟,先持续一段时间再说。)

(以下是正文部分,有6000字,是收点数的,24小时内会替换

同样多的字数,到时不会再扣一遍的)

请支持正版阅读,晋-江-文-学-城。

买到的读者不要着急,到了更新时间我会进行替换的,给大家造成不便非常抱歉。不好意思。

洪正十年,越阳郡,林山县,林溪村。

三月的林溪村阳光明媚,草长莺飞,绿水淙淙,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村外的农田里村民们正在辛勤劳作,村子里此时炊烟袅袅,鸡犬之声不绝,一派恬淡平和的农家景象。

村尾的顾季山家,庭院内的一名幼童突然悠悠地叹了口气。

这名幼童,小名栓子,大名顾青云,他看着庭院内的桃树和李子树盛开的花儿再次吐出一口气,身边半大的小黑狗也汪汪叫了一声。

顾青云看了小黑一眼,不理会它甩得飞快的尾巴,坐在小凳子上再次出神。

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四年了,他是传说中的“胎穿”,早产儿,才7个多月就出生了,以古代的生活条件,可想而知,他能长这么大是多么不容易了,要不是他有成年的芯子,估计真的活不过去了。

以他现代的标准来看,他生长的顾家真的是太穷了!

最重要的是,他这一世是男的!男的!男的!

因为事情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前世她父母在她三岁的时候离异,作为拖油瓶的她跟在外婆身边,离异的理由是她身为一个女娃,不能传宗接代。她父母都是当地市里单位的人,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抓得严,在不能生二胎,又舍不得工作的前提下,最后牺牲的只有她了。

爷爷奶奶不喜欢她,爸妈也不想带她,影响找第二春,最终也不知道怎么协商的,她妈为了一笔抚养费才答应接手,离婚协议书一签,她就从市里被送到村里的外婆家。

外婆对她还不错,毕竟她只有妈妈这么一个女儿,现在独自一个人居住,有个外孙女在一起也有个寄托。可以说,活到二十几岁,她只在外婆身上感受到什么才叫亲情。

就这样慢慢长大,和父母每月的联系只有那一张卡里打入的数字,等她到市里读高中的时候,才第一次踏入爸妈的新家。

她爸妈离婚后很快各自再婚,这次两人还是生了女儿,这个消息当时令小小的她非常高兴,她还以为他们还会再折腾呢,可惜这次不知为何,两个家庭都继续地生活下去,没有分开。

年幼的她曾经很不解,现在想来,大概是有感情吧,没感情的话什么都是借口。而她,身为没感情的产物,两家人都很不待见她,妹妹们也没有把她当成姐姐。

大家相处得很不愉快,她没有受虐的倾向,之后再也没上过门。

父母给她提供的抚养费只到十八岁,她学习很努力,高考考上本地一所重点大学,大学办理了助学贷款,生活费可以靠自己打工得来,勉强可以完成学业。外婆那里虽然要给她钱,可是她哪里忍心要,她年纪大了,每个月只有几百块钱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