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犯叁(上)(第2/3页)
作品:《覆手翻云》我不记得。”
九尾道:“根据电梯记录,死者八点五分到你家楼层出电梯。”
云隐终于抓到机会反对:“反对,死者在门口徘徊了五六分钟。”
九尾不等桑尼开口,道:“八点七分,隔壁邻居下班回家,未发现过道有其他人。”这条线索似乎很容易查。但在真实案件调查中是很难的。邻居的笔录包括各方面信息和线索,证人笔录内容自然就更多了,核对比对难以发现问题。必须将八点十分浏览朋友圈、邻居七分出电梯,死者五分出电梯三条信息联系在一起,才可能发现矛盾。
云隐站起来:“请控方注意,法医和法证都证明证人受到了暴力袭击,并且拼命反抗。控方却要将案件变成人情幽会被丈夫撞破。请问你的证据呢?”
九尾道:“我并没有说他们是人情,我只是要证明夫妻两人认识不认识死者。我现在要说的是,死者在袭击证人之前,在证人家内逗留最少三分钟以上。这三分钟时间,证人是握有手机主动权。”
不言而喻,九尾要问的是,如果死者真的完全陌生人,为什么证人要让他逗留在自己家中呢?
大家看证人,等待证人回答。
死一般的沉寂之后,证人道:“他是我人情,我们私下见面被我丈夫撞破,我没来得及说明,他就被我丈夫打死了。事后我更不敢承认。”
听审的群众一个个很淡定,陪审团们发出了哗然的声音。被告却不知道在想什么,始终低着头。
九尾不着急,问:“你和死者怎么联系?”
证人回答:“网络邮件。我丈夫很细心,他把他邮箱给我,我登录他邮箱后留言,然后再登录自己邮箱覆盖登录记录。他每天会打开邮箱,看见我留言就会过来。我让他把车停在我丈夫停车位上,我丈夫突然回来就会打他电话。我住六楼,为了安全,我都是让他走楼梯,那天他有些累,所以乘坐电梯。”
九尾道:“可是小区岗亭记录,他的车是第一次进入小区。”
证人回答:“他经常借朋友的车。”
九尾:“能介绍下详细情况吗?”
证人回答:“没什么太详细的,半年前在k歌认识的服务生,当天发生点事,约他第二天见面。然后就定好见面规则。”
九尾:“哇,这么随便。”
云隐:“反对,反对控方侮辱人格。”
桑尼:“反对有效。”法官会被话憋死。
云隐道:“我们能不能节奏快一点。快九点了。现在案件很清楚,证人和死者有染,被告因特殊情况回家,撞见此事。被告不知道他们有染,于是一怒之下打死了人。这和案件本身性质没有冲突。”
九尾道:“不要着急。请问证人,既然是老熟人,为什么却被鉴定为袭击?”
证人好一会才回答:“我们喜欢这样。”
九尾道:“首先你已经做了伪证,大名城毕竟是真人秀,没办法审判你的伪证罪。另外我得佩服你的演技,做笔录时候你哭的泣不成声,非常真实。而且你们谈心造成的身体伤害,不是一两天能复原的,你们经常这么做,又说你丈夫很细心,到底是细心呢,还是粗心呢?”
证人:“我是小心。”脸上没有做坏事被抓住后一种自然的羞耻。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律师。
九尾点头:“好吧。请问,死者身上有没有纹身?”
证人:“……”
九尾:“我换个清楚点问题,死者在大腿的纹身是什么图形或者什么文字?”
证人:“我不记得了。”
九尾:“是文字还是图形?”
证人:“我不记得了。”
九尾:“ok,接下去一个问题,死者是左脚少了一根脚趾,还是右脚少了一根脚趾?按照你所说,你们每个月都会谈心一到两次,你不会连这么清楚的身体特征都没印象吧?”
证人:“我……不记得了。”
九尾:“那你们日常幽会地点是哪家宾馆?”
证人许久后道:“我家附近公园的草丛。”
九尾惊叹:“你们竟然在公园里玩那么大?”
证人:“是,我喜欢。”
九尾道:“真正不要浪费时间的是证人和被告你们。很明显,在我刚才的问讯中大家可以看出,证人根本不认识死者。但是证人为什么又会让死者在家里逗留呢?这案子应该发回警方重新调查,但是我们在拍摄真人秀,不可能什么都讲程序,希望你们配合一下,好不好?”
管家走到桑尼身边,道:“九尾检察官所说被投资方采纳,事实是被告借了二十万高利。死者不仅是服务生,也是一名兼职的讨债者。当天他是上门要钱的,因证人漂亮,死者提出用债务肉偿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猜测,死者用强是依仗要债人的身份。没想到被告改变行程,最终发生悲剧。”
云隐不同意:“二十万,可以买很多心。”
曹云:“白痴。”
云隐拍案而起:“反对,我要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