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崔茜案(第2/3页)
作品:《覆手翻云》名律师的背景,他们的擅长并不是在遗产,婚姻等领域。或者可以咨询下王紫,看有没有翻案的可能。”
高山杏道:“就算我们有办法,人家未必愿意雇我们?而且我听说崔茜私下派人和两个儿子接触,愿意给他们一些现金,大概一个亿左右,条件是撤回上诉。两个孩子现在虽然都提出上诉,但是态度很不明朗。”
曹云皱眉:“崔茜愿意私下和解,这似乎说明了有一定问题。”
陆一航点头,同意曹云看法,道:“比较巧的是,富豪的女儿曾经在美国留学,和我认识。虽然不是非常熟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她愿意信任我。如果王紫有一定把握打这个官司,我可以尝试的说服她。”
曹云问:“一航,你提出这建议,是因为高小姐的缘故,还是因为富豪女儿的缘故?可以不回答,对不起,我不应该问。”
陆一航回答:“我可以回答,一个比较小的原因,我不太喜欢南宫腾飞这种人。一个比较小的原因,富豪女儿我认识。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高小姐。”
曹云点头,笑问:“她喜欢你?”
“不是,我们见面次数不算很多。”陆一航解释:“她有男朋友。”
有意思,假设陆一航说的都是实话,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富豪的女儿会一定程度的信任陆一航?你们只是认识,不熟,又没有喜欢的男女感情。不过曹云知道问这个问题太不明智了,他甚至后悔问刚才的问题。
云隐道:“我觉得一航提议不错,先和王紫商议一下。如果有一定把握,可以接案。而且就本案来说,即使只抽成10%,一旦拿下官司,也是很多钱。”潜台词是,高山杏光脚不怕穿鞋的,输一万次和输一次几乎没区别。
高山杏慢慢点头:“可以,一会晚餐后我就去王紫家一趟……曹云,你一起来吗?”
曹云点头:“行。”
……
作为令狐兰的助理律师工作时间长达10年的王紫,其拥有一套独居别墅是很正常的事。也是因为在物资生活满足之后,王紫才会想着自己开设律师所。根据古代统治者的思想,怎么四海升平呢?不能饿死老百姓。更重要的是,不能让老百姓吃饱。饿死人有可能导致他们举旗。人如果吃饱了,肯定会追求更多的东西。
喝茶,喝的是花茶,曹云并不太喜欢喝玫瑰花茶,味道过于浓郁,曹云甚至不太喜欢接近喷洒了浓郁香水的人。这也许和曹云的认识有关,一个人喷洒了浓重的香水,假设有20%的人对此不适,在电梯,在路上,在公交车内,无法避免的必须吸入这种香味。这和在公共场合吸烟区别并不大。吸引虽然有害健康,但是也散的快。
曹云认为,作为个体的人你可以有非常古怪的打扮,也可以有伤害自己的行为。但是有个先提条件,那就是不要打扰别人。你喜欢自己的活泼孩子,但在别人眼中却是个烦人的熊孩子。你认为可以吸引男生的香水,在不少人看来是一种恶臭。想自杀的人,有条件的情况下也最好考虑一下会不会打扰或者惊吓到别人。
不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打扰他人,是公共社交的基本礼仪。
曹云不喜欢玫瑰花茶,但是王紫并不在乎曹云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就如同请别人吃饭,自己认为辣椒好吃,点的菜全是辣椒,完全不在意对方是否喜欢吃辣椒。
这种行为对还是不对,曹云不做判断,反正他是陪伴高山杏来谈事情的,并不是来相亲或者交朋友的。
王紫对高山杏态度相当不错,对曹云就比较随意了,也没有在意曹云不喝茶,拿了平板电脑坐在高山杏身边:“崔茜这个案子我一直在关注,本案是可以打的,让我奇怪的是,原告请的几名律师似乎都没有深入的了解细节,在战略上犯了巨大的错误……曹律师……”
“啊?”曹云回神。
王紫看看曹云:“曹律师最近混的不错,不知道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看法?看你妹,老子连一点资料都没有,曹云和善道:“我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
王紫很满意,继续和高山杏道:“原告律师在知道无法打掉富豪遗嘱视频的情况下,对富豪的精神状态进行了质疑,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精神状态不对的情况下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但是,富豪是通过自己的私人律师录制的遗嘱,律师可以证明富豪精神状态是正常的,否则他就涉嫌渎职。最后原告律师脱离正轨,演变成对富豪律师的质疑。他们应该很清楚,只要这位律师有律师证,等同有警方结论一样,是不能质疑的。不过,我听人说起庭审情况,也可以猜到原告律师是因为黔驴技穷,无奈才疯狗一般的乱咬。”
高山杏问:“王紫,你觉得这个案子应该怎么打?”
王紫看了一眼曹云,道:“这个案子重在策略,曹律师……要参与本案吗?”
高山杏回答:“不,曹律师已经非常忙了。”
王紫点点头,看下手机时间:“今天不早了,曹律师忙了一天,是不是要早点回去休息?杏子,你这做老板的不能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