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送机(第1/3页)
作品:《覆手为雨什么意思》曹云刚离开医院就接到王磊的电话,说的是犯贰案,想咨询曹云的意见。
犯贰因为盗窃罪被判处15年监禁,出狱之后参加大名城,被烈焰卖了,警方挖出了其盗窃藏匿的珠宝,犯贰被重新拘捕。
犯贰已因为盗窃罪坐牢15年,即使起出赃物,也无法再同一罪名起诉犯贰。那警察抓犯贰有问题吗?当然没有。警察抓犯贰理由是补充侦查,在案件有实质性或者巨大突破时候,调查是否涉及其他人犯罪等。诸如有人涉嫌窝藏赃物罪,诸如本案还有另外同伙等问题。如果有人协助犯贰藏匿珠宝,那他就是同案犯。
现在警察已经联系赃物结束补充侦查,把案件移交检方。由检方做最后决定,是否提出指控?是否对犯贰提出新的指控?提出什么指控?否则就应该放人。
原本没有问题,早先案子挂悬,现在赃物起出即可结案,直接放人就可以。但是被拘押的犯贰坚决不承认这批珠宝和自己有任何关系,他请了律师为自己辩护,其律师为其申请国家索赔。犯贰律师认为,被挖出的珠宝被证实为被盗窃珠宝,这批被盗窃珠宝和犯贰没有任何直接的关联,所以犯贰被判处15年为冤案,要求国家赔偿。
这是检控官难得转变为辩护律师的一次机会。
犯贰案在大名城真人秀上虽然出现一些主观的认定,但是缺乏更多客观的证据。从逻辑上理解,发现犯贰藏匿珠宝处,更有利于对犯贰的定罪与认识。是烈焰联系警察挖出赃物,没有人知道烈焰是怎么知道赃物的埋藏点。
曹云问:“你打算让烈焰出庭作证?就算人家愿意,人家肯定是用了非法手段才获知藏匿赃物的地点,法庭上是不会承认这样的证据。”
王磊问:“那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曹云道:“呵呵,很有意思。如果你们没挖出珠宝,犯贰反而无法喊冤。现在挖出珠宝,又无法证明赃物和犯贰有关系……我也是第一次听闻这样的案子。我查证一下,看事情是不是我猜想的那样。”
曹云心中盘算,犯壹到犯伍中,除了犯贰之外,其他人或多或少的通过大名城收获了一些东西。唯独是犯贰倒霉透顶。现在换一个角度来看,犯贰似乎也变成了受益人。还有一个重要问题,烈焰是怎么知道犯贰藏匿珠宝的地点?
曹云停车查询一番后联系李龙,李龙和犯贰案有15年的恩怨。曹云开门见山说明来电意图:“李局,你有麻烦了。”连‘可能’都省了。
“麻烦在哪?”
曹云道:“犯贰藏匿的赃物是在森林公园中被发现的。寻找犯贰的赃物是以种植在最高处的红豆杉为参照物。可是这些红豆杉是12年前被移植到森林公司,并非土生土长的红豆杉。12年前开发一片城区,城区内有十多棵红豆杉,红豆杉属于一级濒危保护植物,不能砍伐。为了避免新城区城市人类生活破坏红豆杉生活环境,最终红豆杉被移植到了森林公园。”
曹云:“当时犯贰还在坐牢,除非你能证明犯贰还有其他同伙。否则犯贰的盗窃罪名就不成立,当时一力说服法官裁定犯贰有罪的你会有麻烦。这案子犯贰很可能赢,在国家赔偿后会启动调查程序,你又会成为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说‘又’是因为李龙曾经因鬣狗提出辞呈。
李龙听完,心中分析了情况,问:“烈焰从犯贰处得知真正的珠宝藏匿地点,将珠宝转移到森林公园,再联系警方起出珠宝……烈焰目的是逼我辞职?”
曹云回答:“看来是这样,我认为犯贰和烈焰勾结把你坑了,他们各取所需。”
李龙回答:“我明白了,谢谢曹云。”
曹云:“客气了李局长,看来李局长是踩到烈焰尾巴……别和我说,我不想知道太多。再者我也不肯定事情会不会按照我预料的方向发展。纯粹提醒。”
李龙:“最少你的提醒给我争取了时间。”
再聊两句,客套请吃饭后李龙挂断电话。曹云联系王磊,说明了情况,道:“这案子是你竖立形象的好机会。你可以在合适时机大方承认错误,反正错误不是你的,你成为承认错误的人,会得到人们的尊敬。在此之前去拜访一下李龙,免得业内认为你依靠出卖自己人出名。”
王磊显然想要更多:“曹云,我能不能打赢国家赔偿?”
“要打赢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犯贰有良知。犯贰盗窃时是有同伙的,同伙自杀灭自己口。他肯定不是无私奉献自己,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分一份。你可以先放犯贰,安排同伙亲人和犯贰见面。由于不是和律师见面,你可以让警方以补充侦查为借口,甚至申请搜查令进行窃听。如果犯贰有良知的话,说不准可以获得关键性的证词。”
王磊回答:“我明白了。”
“加油。”
“谢谢。”
“小事。”烈焰不会没事找事,换了李龙还有马龙。由此推断,李龙在幕后一直没闲着。估计是李龙快摸到烈焰屁股,烈焰才出此下策。如果司法调查无法让李龙辞职,经过烈焰剪接的大名城有可能会在电视或者网络上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