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毁容案(第2/3页)

作品:《覆手为雨什么意思

高山杏走到曹云身边,递给曹云一杯绿茶,曹云看了一眼,高山杏道:“你还没结婚,注意体形。”

曹云接过绿茶,笑了笑,高山杏回头看陆一航办公室:“怎么?”

“什么怎么?”

“你站在这里看夜景,说明你对明天开庭的案子没有信心。”

“打官司有胜有败,很正常。我是担心这两个年轻人会因为明天输了官司而落下后遗症。”曹云接电话:“你好……白茹?你好,找我有事?……ok,我现在就过去。”

高山杏问:“大明星请吃宵夜?”

曹云摇头:“白茹私人助理给我电话,说白茹住院,想请我过去调查一些事,但是不希望惊动媒体和警方。”

高山杏立刻来了兴趣:“曹律师,需要司机吗?需要提包的吗?”

“你怎么对娱乐八卦有兴趣。”

高山杏:“喂,我一直对娱乐八卦都有兴趣,你竟然这么不了解我?”

“哈哈,早点睡吧,拜拜。”

……

白茹晚上十点有个户外拍摄广告的通告,由于拍摄点距离白茹工作室比较近,白茹八点开始按照广告商的要求进行化妆,换衣服,十点左右直接到地点拍摄。

今天的化妆出了问题,有针对性的化妆要先卸妆。卸妆之后,白茹的化妆师给白茹打粉底。刚开始白茹觉得有些痒,忍着,但是慢慢感觉脸部皮肤有疼痛感。询问化妆师,化妆师试了底粉后发现不对,认为是过期了。

白茹也没在意,她对工作人员还是比较温和的,重新用卸妆水卸妆。但是这次卸妆水厉害了,一抹到脸部,白茹就感觉到火烧一般的疼痛。化妆师见状,立刻拉白茹到水龙头处冲洗脸部。白茹私人助理马上联系私人医院救护车。

白茹私人助理:“白小姐左脸发梢位置向下有四公分长度的轻微烧伤,医生表示不会留下伤疤。白小姐让我不要报警,并且联系曹律师过来调查此事。按照医生的看法,化妆品内被人为混入了化学物质,有人有心要毒害白小姐。”

律师除了法庭辩护之外,有一条法律权利。律师拥有调查权。有一个小问题不少人误会,实际上记者是没有调查权的,记者只有采访权。民事个体中只有私家侦探和律师拥有调查权。在高岩私家侦探为非法职业,严格意义来说,民事个体中只有律师拥有调查权。

当然,调查权也有很大限制。比如在本案中曹云要拥有合法调查权,必须得到委托的基础下,调查取证才有法律效力。

怎么理解调查权?假设曹云和某记者要调查某公司,他们都想拿到公司账户的银行流水。记者是拿不到的,记者通过采访银行人员等获得的账户信息属于非法行为。曹云可以申请银行给自己流水,银行有可能拒绝,也可以选择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曹云就可以向法院或者检方申请,拿到调查令后,强制拿到银行的公司账户流水。(高岩)严格来说,还需要警察、检察等司法机构的配合,律师才拥有实质的调查权。

其次是作证。比如本案中,记者向化妆师了解案发情况,化妆师吧啦吧啦说了一堆,这些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化妆师上庭后可以无视自己对记者说的内容。反过来,律师向化妆师了解情况,化妆师就要为自己所说的话负法律责任。

在很多娱乐新闻中,经纪人回答记者问题的答案和实际情况并不相同,经纪人的行为没有犯法。如果是律师问经纪人问题,经纪人就不能乱说话,他说的话有可能变成呈堂证供。

按照道理来说,本案涉嫌故意伤害,曹云必须说服白茹报警,因为故意伤害属于刑事罪。假设曹云调查发现化妆师是主谋,然后白茹找人打伤了化妆师,曹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当然理论上不报警也是可以的。

白茹委托了曹云,曹云有多大权限呢?基本没有多大权限,曹云可以要求和化妆师谈话,进行调查,化妆师是可以拒绝曹云的要求。除非曹云通过司法机构帮助,强制化妆师接受自己调查。不过这么一来,警方会接手调查权。

这也只是道理。在实际操作中,曹云拥有整个白茹工作室场地和员工的调查权。

……

白茹在医院和曹云视频,曹云还是按照正规流程,道:“白小姐,此事已经涉嫌故意伤害,我个人建议你报警。”

白茹道:“我暂时不打算报警,只想请曹律师做个内部调查。”

曹云很想问,为什么是自己?为什么不打算报警?

但是曹百万有百万报酬后,他是可以没有好奇心的。

私人助理说明了情况,中午十一点左右,化妆师帮白茹卸妆和换妆,以比较淡雅的妆容和东方在东方山庄吃了午饭。而后白茹返回东唐城,在车辆上,化妆师给白茹补妆,白茹在下午五点出席了和一部电视剧有关的发布会。

七点,白茹在发布会用完晚餐后返回白茹工作室。七点二十分到达,白茹去休息室休息,这是化妆师等员工们的吃饭时间。八点五分,白茹按照广告商要求化妆,结果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