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真假不死鸟(第2/3页)
作品:《覆手为雨什么意思》燃烧。
作为一位念过警校的人,曹云知道火是可以破坏dna的。最少在燃烧的温度下,dna是不可能再用于司法鉴定。现在就看运气了,是不是只有这两处留有疑似不死鸟的dna。指纹?指纹是不存在的,现在是个贼都知道戴手套。
小郭和警备人员打过招呼,警备人员没有怀疑曹云。曹云蹲到桑尼面前:“为什么破坏dna?”流血的应该是鬣狗的敌人。
桑尼回答:“无论是哪边的人落在警察手上,对我们来说都不是好事。我只是尽力而为,至于你们还能不能找到血液,我就不知道了。”
曹云理解桑尼话中意思,掌握鬣狗最多信息的是两种人,要么是鬣狗的人,要么是鬣狗的敌人。警方因为有办案程序,反而资料是最少的。血迹只会被警方掌握,依靠dna,要么警察抓到鬣狗敌人,要么警察没抓到鬣狗敌人,鬣狗是不可能抓获鬣狗敌人的。桑尼这句话又反证了一点,鬣狗有秘密不想被警方得知。
另外一个方面,现场的几个人死的死,逃的逃,就留了一个桑尼,只要没有人证,桑尼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如果警方抓获了鬣狗的敌人,这个敌人很可能会成为指控桑尼的证人。留下敌人的线索给第三方,于公于私对桑尼都没有好处。
曹云道:“我很奇怪,鬣狗有一件正义的外衣,根据警察所说,鬣狗干了不少非法的事,但最少没有杀人。为什么?宫本扇很特别吗?”
桑尼想了一会,回答:“曹云,不是宫本扇特别,是你特别。”他终于没有再否认。
曹云很聪明,理解了桑尼这句话。鬣狗之前并非没干过相同的事,只是撇的很干净。这次本来也应该很干净,却没想到因为曹云而峰回路转。虽然曹云没办法证明桑尼杀死了宫本扇,但是警察不会再信任鬣狗,并且很可能将鬣狗当成必须铲除的目标。
曹云有些疑惑:“我一直觉得你应该是利益型,会审时度势的人。为什么这么忠心的为鬣狗卖命?”
桑尼道:“你没看错我,我之所以这么选择,就因为我审时度势。我知道警察和法律仍旧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但是鬣狗则不同。有没有兴趣再做一次我的律师?律师费肯定一分都不会少你的。”
曹云没有理会,道:“最后一个问题,你怎么点火的?”普通衣裤属于可燃烧物品,很多内衣内裤属于易燃物品,但是没有助燃剂,直接用打火机烧并不容易。
桑尼看地面:“我用的是燃油打火机。”
曹云走两步,弯腰捡起打火机,这是著名品牌打火机,用的是打火机油。底部可以灌入燃料,燃料被里面棉花吸收后不会发生侧漏。曹云叹口气,站起来,顺手将打火机扔到还在燃烧的衣裤中。
警备人员一愣,一名警备人员提醒:“曹律师,那是证物。”
“啊……糟糕。”曹云看还在燃烧的火焰苦笑一下,似乎想抢救,但是见火势较大,选择了放弃。
桑尼看着打火机在火中燃烧,深出口气:“曹云,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曹云走到桑尼面前:“说吧。”
桑尼道:“虽然我很高兴知道我自己朋友很聪明,但是作为一名律师你实在太多事了,”
曹云道:“果然。”
桑尼凑近曹云:“最后我还是要说一句:卧槽尼玛。”
哈哈,小家伙和我斗!没错,桑尼确实不希望鬣狗敌人的线索落到警方手上。但是桑尼也一定会办法保存鬣狗敌人的血迹样本。打火机就是一个很好的存储物。打火机内有棉芯,棉花等,只要一点点的血迹沾上最内层的棉芯就足够了。
警察除非有怀疑,否则不会去拆卸这个打火机,这是一个完整物证,在本案中起到的只是点火作用。此物属于桑尼私人物品,只要桑尼无罪,或者即使有罪,坐牢之后,打火机等私人物品还是会还给桑尼的。除非是重大悬案,打火机才会被封档。假设是几天后警方发现打火机棉芯内有一点点血迹,这血迹已经无法成证,因为无法说明和当时现场有关。最多只能是记录在案进行侦查。
曹云这么一扔,桑尼有些看不懂,按照道理来说,曹云应该帮警察,既然怀疑打火机内有猫腻,还要把打火机给销毁了呢?但这时候桑尼知道自己不应该问这个问题,他也不想问这个问题,他自己有一堆的麻烦需要想呢。
小郭提了把手枪回来了,他的思路没错,外面射界开阔,自己持有手枪。但是他忘记了现在是黑夜,主场地的光线很差,出了十米要打中目标基本要靠运气了。加之对方猫了身体快速在观众座椅上穿梭,让小郭是赶不上,也射不到。
警备人员配备有夜视仪,他们切入时候,对方已经逃出一百多米外,距离警备人员更有一百五十米之远,加之对方移动迅捷,警备人员虽然打了不少子弹,但是并没有留下对方。又因为此,警备人员回援房间的时间被拖延,导致了桑尼有从容的时间点火和收藏血迹。
……
贼人的运气不错,物证小组地毯式搜查,没有发现额外的血迹。现场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