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高估(第1/3页)
作品:《覆手为雨什么意思》两天后!
加国国刑代表在国刑总部递交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显示,目前列在大联盟名单下的二十多个商户存在有犯罪的嫌疑,但是他们收集了另外十七家商户信息,发现这些商户并没有犯罪嫌疑。
以本书开篇那位私家侦探来说,他是大联盟七级商户,他并不是犯罪分子。他是一名私家侦探,在东唐私家侦探是合法存在的一个职业。加国认为对大联盟的认定过于片面。如果草率将大联盟列为犯罪团伙,那么任何跨国公司内有部门或者员工涉嫌犯罪,这家跨国公司就是跨国犯罪集团。
加国列举的十七家商户中包括私家侦探,安保,反商业盗窃,北美律师联盟,计算机安全防护等多个领域。部分商户商品在多数国家合法,部分商户商品处于灰色地带。同时加国说明知更鸟这家著名大联盟二级商户,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知更鸟出售的情报来源非法渠道。
加国认为对大联盟的认定书没有主体,完全不符合各国法律。认定书轻极度草率,建议撤销认定书。
加国为什么说对大联盟认定不符合各国法律呢?为什么东唐迟迟没有将烈焰法庭列为犯罪团伙呢?这是存在客观原因的。
犯罪团伙的认定有几个条件。(高岩)
第一个条件:人数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
第二个条件:经常(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者多种刑事犯罪。
第三个条件:有预谋实施犯罪。
第四个条件:有危险性,具备社会危害性。
第五个条件:有明显首要分子。
按照以上条件,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烈焰法庭的重要成员、大联盟的重要成员没有被认定。目前唯一的嫌疑犯,就是曹云的父亲曹烈有大联盟骨干的嫌疑。但是没有人确定,也没有证据表明曹烈是大联盟骨干,也不清楚曹烈在大联盟的地位、身份与工作内容。
要定性烈焰法庭,就必须抓捕或者确证其中一名重要成员。同样,要定性大联盟,就必须抓捕或者确证其中一名重要成员。
否则就是一个笑话。
如同烈焰法庭改名烈焰答辩会,司法就只能干瞪眼。诸如抓捕到曹烈,认定曹烈身份,曹烈涉嫌多起刑事犯罪,那就可以确认大联盟为犯罪团伙。大联盟就算改名叫小散户,仍旧是被认定的犯罪团伙。
在这种情况下,国刑撤销了对大联盟的认定书。首当其冲压力最大的是东唐,李龙作为警方代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警方会全力抓捕犯罪分子。东唐有一个巨大优势,烈焰在东方半岛涉嫌犯下十多个刑事罪,包括绑架,杀人,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囚禁等罪名。
要抓人,必须破解其中一名重要成员的身份。在压力之下,神探越三尺也暂时转到搜查一课,全力侦缉烈焰。
在此背景下,烈焰御用律师曹云也被请到了搜查一课。
“服务员?”曹云反问,你们终于注意到服务员了?曹云早就觉得服务员应该是烈焰的破绽所在。法官们都不在现场,烈焰需要有人管理和统领现场情况。其中权限最大的是谁?之前曹云怀疑过有幕后骨干暗中留在现场。但是在参加数次庭审之后,曹云认为服务员就是烈焰现场经理。
烈焰的视频也暴露了这一点。经常和曹云他们交流,通话,打交道的烈焰服务员,竟然从没有出现在视频上。这就是典型的欲盖弥彰。不过,就现代科技来说,还真的需要欲盖弥彰,否则以警方的技术可以将烈焰服务员的身体特征细节还原。
越三尺:“你知道多少?”
曹云道:“不能说知道,我猜到了一些。不过没有证据的话我不能乱说。”
越三尺:“市民有配合警方工作的义务。”
曹云道:“那首先你要能证明我确实猜到了你们想要知道的事。”
李墨让越三尺稍停,曹云是律师,你别和他玩虚的。李墨道:“曹云,我们也一直在互相帮助,对吧?”
谈人情明显比讲‘证策’有用,曹云态度放缓:“李课长,我也还了不少人情。”
李墨道:“我知道,我们欠你的。我们现在需要帮助,大不了一会我请吃中午饭。”
曹云无所不可:“这样一来我就算是警方线人?如果有需要,警方能开证明证实我去烈焰完全是卧底的行为吗?”
李墨想笑:“我知道曹律师努力保持中立,努力赚钱。我们目的是打击犯罪,曹律师对我们的帮助我们是不会忘记的。以曹律师的口才和能力,真告你是烈焰帮凶,你肯定会把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事全部翻到法庭上。”
“我还是喜欢李墨你。三尺,你到东唐后我感觉你越来越阴,每次见你我都感觉你很陌生。”
越三尺没有开口,李墨道:“不是她的错,她的压力很大。三尺背负了神探的名头,人们对她期待非常高。不过曹云说的也有一些道理,三尺,你有时候做的不是很好。”
越三尺知道李墨说的是自己做人,而不是做事,微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