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重逢(第1/2页)

作品:《吞海讲的什么故事

胡素白今年已经年过七十了。

七十载春秋,让这位老人几乎见证了大燕的兴衰变化。

当然,她所见的一切终究只是这诺大天地中的一隅,但这也足够让她感受到某些变化——大燕新立时,茫州失陷,宁州以门户立于大燕疆域之上,与鬼戎、齐楚的冲突不断,宁州边塞常常的是烽火不息,胡素白的丈夫便是当年驻守鬼戎边防之地的士卒。在她与之成婚的第三个年头,一天夜里,她家的房门被人叩开,腰牌、衣冠、以及一代还算沉甸甸的银子被塞入了她的怀中。

她的丈夫死了。

在这并不太平的世道中,身为军人的妻子,对于这样的故事,胡素白听过不少,也为此给出过一些长吁短叹。而当这一切真的发生在她的身上,当对方将那些东西真的递入她的手中时,她方才明白天塌地陷之下,旁人的安慰与劝解都只是毫无重要的怜悯,只有依靠着自己才能走出这样的困境。

胡素白抱着那丈夫遗留的衣冠哭了一夜,第二日便红肿着眼睛为他办理了后世。

自成婚以来,边境的战局便愈发的紧张,丈夫少有归家,胡素白也未有来得及为他生下子嗣,反倒对方给她留下一对年迈的父母。

胡素白的父辈犯过一些事,以至于她与母亲在父亲被问斩之后,也难逃厄运,被贬入了奴籍。

胡素白的丈夫与婆家并不嫌弃胡素白的出身,胡素白这人并没有读过多少书,但也知这知恩图报的道理,丈夫死后胡素白没有想着改嫁,靠着省吃俭用,以及自己在别人府上做些零工,硬是支撑着这个因为独子战死而支离破碎的家庭,继续向前行驶。

如今那两位老人早已驾鹤西去,胡素白也从妇人熬成了老妪。

现在的她身子骨与精神头都大不如以前,很多时候独自做上一碗清面都足以让她耗去大半精力,更不提出去哪里做上些可以赚来钱财的伙计了。

胡素白的命当然不算好,但好在也并不太差。

约莫十八年前,在某个雨夜,正好做完一天的伙计归家的胡素白在暴雨滂沱的路边捡到了一个尚且在襁褓中的婴儿。那时,那孩子已经淋了许久的雨,眼看着是活不下去了。胡素白没有多想,便将还在带回了家中好生照顾,中间有些麻烦,但最后那孩子竟然奇迹般的挺了过来。

不过这样的结果却也让胡素白忧喜参半,毕竟那时的胡素白已经年过半百,她并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能力照顾要眼前这个婴儿。但在询问过左右邻里,并无任何人愿意收养这孩童之后,胡素白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将这孩子抚养长大。

为此她还为他取了个她自认为很好的名字——胡乐。

毕竟人这一生,在她看来,快快乐乐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

之后的日子虽然辛苦了些,但祖孙相依为命苦中有甜。胡乐亦很是聪慧,在八岁那年甚至表现出了不俗的修行天赋,胡素白闷头想了足足三日,最后一咬牙挖开了床榻下地面,从里面将当年她丈夫性命换来的银两拿了出来,将胡乐送入了白马学馆。

那点钱财当然并不能支撑胡乐从八岁到如今这十年来的学资,但好在胡乐那孩子懂事得很,从十一岁开始便时不时做些伙计,亦或者在外寻到某些门路,总能在家里最需要的时候带回钱财。胡素白也曾怀疑过胡乐在外入了歧途,做了什么对不起良心的勾当,但在对方的多次保证下,才渐渐放下心来。

可就在昨日,平日里最晚亥时便会归家的胡乐,昨日却整整一宿未有归家。胡素白一夜未眠,一整晚都站在房门口等着胡乐的归来,可她终究没有等到。她没有办法,只是记得胡乐说过昨日他要去白鹤客栈见一位大人物,若是一切顺利,他便会成为紫云宫的门徒。

老妇人虽然年纪大了些,但也听闻过紫云宫的大名,自然没有理由去阻拦自己的孙儿。只是一日不待其归来,心中的担忧终究再也无法遏制,一大早便独自一人颤颤巍巍的杵着拐杖前往白鹤客栈。

……

传说倒退三十年,这宁霄城可不是眼前这幅模样。

宁霄城的重新规划与建设发生在三十年前,那时江浣水已经在宁州做了足足十年的州牧,三霄军的建立与边境的渐渐稳固,让这位州牧大人在那时终于腾出了手来料理宁州的内政,而扩建宁霄城便是他治理宁州内政的第一步。这其中的诸多原因与考量难以细表,但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宁霄城渐渐变作了今日的模样。

西城充斥着商贩集市,东城是州牧府以及驻扎此间的军伍以及各方政府官员所处之地,南北两城是百姓的居所,但不知是有心之人特意操纵还是物以类聚的结果,演变到了今日,北城区大抵都是诸如胡素白这般的平常百姓,而南边更多的却聚集着富人们以及那些寻常百姓看上一眼便难觉头皮发麻的酒楼饭庄。

其中最负盛名就应当是那条名为宁安的长街。

随着阿橙走入宁安街,一股醉人的酒香味便从那街头渗出,飘荡在整个街区,哪怕只是远远的嗅上一口,便觉浑身酥麻,如至仙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