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两个带剑而来的混蛋(第1/2页)

作品:《吞海小说

腊月十二,距离腊月十八即将召开的翰星大会越来越近。

从入腊月以来,雪便没有再停过,绵绵不绝的十几日的飞雪,让整个宁霄城都裹在了一层银白色的外衣之下。

当然,这得除开白马学馆中,那道天字级的聚灵阵外的小小林园。

天字级的聚灵阵从天地间摄取了数量庞大的灵力,而就算这铭刻聚灵阵的灵塔是出于大师之手,从工艺到用料都极为考究,可亦在很大限度上减少被吸纳来的灵气溢出。但这世上从来没有完美与绝对的事与物,哪怕是大师精心设计出来的得意之作,依然免不了有灵气外泄,虽然相较于起它灵塔,外泄灵气的比例已经相当的低了,可天字级的聚灵阵所能聚集起来的灵力却又绝非寻常法阵所能比拟。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聚灵塔外的园林方才能在这灵气的滋养下,一年四季郁郁葱葱,永不凋零。

“这都第几天了?”曹吞云站在灵塔外,看着那高耸又古朴的塔身,仰头喝下一口酒葫芦中的美酒,嘴里问道。

初七还是穿着他那件华贵的蓝色绒衫,这件靠着曹吞云的棺材本买下来的衣衫价值不菲,初七对其亦很是伤心,只是可惜这几日风雪不断,他的衣衫上总是会时不时的沾染上些许雪渍,这也就造成了初七一日几乎有大半的时间都在拍打清理自己身上的雪渍。

譬如此刻,初七便正悉心梳理着自己绒毛衣领上的雪渍,听闻此问,他头也不抬,侧头头看着衣领上的绒毛,用手小心的挑拣着绒毛中的灰尘,嘴里应道:“有个十几日了吧。”

“想不到魏守那家伙还能有个这样的儿子。”曹吞云继续感叹道,说着将手里的酒葫芦放下,封上了葫芦口。蹲在他身旁的黄狗见状扬起身子,用嘴衔住了葫芦,然后轻轻的晃头一抛,那葫芦便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它的背上的布兜之中。整个过程,阿黄的动作熟练,可谓行云流水,显然是经过千锤百炼的。

初七又仔细的看了看自己衣衫上的毛领,在确定上面的灰尘与雪渍都已经被他清理干净之后,他方才抬头看向身旁的老人,眨了眨眼睛问道:“怎样的儿子?”

初七轻挑的语调,让曹曹吞云的心头气不打一处来,指着初七拉高了声音便骂道:“比你们这几个混球都有出息的儿子!”

初七缩了缩脖子,不敢在老人的气头上去与之顶撞,只是讪讪一笑,然后换做了一脸愤慨之色的问道:“曹老消消气,是不是那两个家伙又惹你老人家生气了?”

“生气?你们是一个个本事越大越不服人管教,我天罡山振兴的希望落在你们身上,那可真叫一个所托非人,前途堪忧……”这个问题显然是戳中了老人心头的某些痛楚,曹吞云愈发的气恼,说着说着还喟然长叹了一声,一副生无可恋的悲切模样。

“古应龙、满朝元那两个家伙又去勾搭无涯学院的小姑娘了?”初七挑了挑眉,戏谑问道。“这事吧,怎么说了,你把人家关在天罡山修行了二十来年,好不容易登临圣境,你总不能让别人跟你一样一辈子就东奔西跑,寻回天罡山的失剑吧?”

“无涯学院的姑娘就是有味道,知书达理有温文尔雅,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他们要是真的娶到了无涯学院的那位小院主,也是一桩美事,好歹无涯学院也是与归元宫并列榜眼的神宫,那时在们天罡山也算是攀龙附凤,一飞冲天,有啥不好?”

“不是我说你,你自己孤寡了一辈子,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那样孤家寡人的过上一辈子,连个喜欢的姑娘都没有吧?”

初七一副过来人的姿态对着曹吞云一阵说教,大抵是说得兴起,到了最后反倒忘了不能得罪老家伙的初衷,更未注意到随着这番话的说出,让曹吞云那本就难看的脸色愈发的铁青。

曹吞云皱了皱眉头,不知为何初七的话让他的心底翻涌出了些许不适。但他很快将之压下,又看向初七问道:“归元宫的那群人已经到了宁霄城,她不来寻你,你也不去寻她,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做个了结呢?”

初七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我现在哪有本事能找到她?只有守株待兔,等她前来寻我,要不等会咱们去那劳什子龙王庙前看一看,今日不是那龙王庙的竣工大典吗?听说袁袖春广发请帖,各个来宁霄城参与翰星大会的宗门都有邀请,虽然归元宫不喜这闹腾之处,但说不得今日她便转了性子呢?”

“不过说起来这袁家还真是能人辈出,从他爷爷袁晏到他爹袁通,还有这袁袖春,个个都是落井下石过河拆桥的狠人,杀了你的人还不够,非得让你自己眼睁睁的去看,我是怎么杀的你的人,这就叫杀人诛心,用心歹毒啊。”

说着初七撇了撇嘴,又看向灵塔的方向:“也不知道这小子赶不赶得上这竣工大典,算了,还是眼不见为净,看了估摸着又得想起他爹娘的事情……”

老人对于初七跳脱的思维不置可否,只是言道:“终归,快些做个了断吧。”

初七闻言面色一变,神情古怪的看向曹吞云,撇了撇嘴言道:“我说你这是什么意思?前几日还劝我不要去寻死,怎么现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