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镇东檄调三将援(第1/2页)
作品:《三国之最风流笔趣阁无弹窗》荀贞早就料到曹操必会谋复任城,所以於此次用兵济北时,为防曹操趁徐州主攻济北的机会袭夺任城县,他已与戏志才、荀攸等定下了相应的预备方案。
这个方案便是:若是任城县有急,首先檄现屯驻在合乡的荀敞、孙康立刻就近带兵驰援,接着传调许显率领下邳的驻兵,作为救援的主力部队,随之赶赴。
有此两个梯队的援兵,只要刘备、陈褒能够坚守个七八天,那么曹操就算攻之再猛,也足能保任城县不会丢失。因了已有此一个较为成熟的备案,是以,当荀贞询问戏志才等人有何应对的方略之后,包括戏志才等人在内,都认为可以就按照这个已成型的备案行事。
却是说了:既已有备案,何必再召集诸人来问?
有两个缘故。
曹操将会进攻任城县,此非小事,需要及时通知部属,至少让戏志才等这些重要的谋臣、幕僚在第一时间内就得知此事。这是其一。虽已有备案,但备案是之前定下的,经过了这么段的时间,也许会有人通过思考,想出了另一种应对的举措,所以在行动前也是需要再征求一下戏志才等人的意见,看他们对此有无想法上的改变。这是其二。
听了戏志才等人的回答,见诸人皆无改变备案的意思,荀贞於是当即传下命令,令袁绥起草檄文:“令荀敞、孙康於接檄当日出营,携五天粮草,限以两天内到达任城县;令君卿於接檄次日出发,携带十天粮草,限以五天内到达任城县。如是不能依令抵至,处以失期之罪。”
“失期”,指的是没能在约定的日子内到达指定的作战区域。
汉承秦制,不但在政治结构、民法上与前秦类似,在军法上,与前秦也是一脉相承,可谓严刑峻法,依《汉军法》之规定,对“失期”将校的惩处是很严厉的,要处以弃市之刑。
袁绥离席起身,记下荀贞的命令内容,躬身应诺。
荀贞稍微放缓了语气,和声对袁绥接着说道:“役夫的召集,便仍由长史负责罢。”
袁绥应诺,然后问道:“此次役夫召集,计以何数为宜?”
“任城县离吾州不远,役夫不需太多。在合乡、昌虑、氶、阴平四县召集即可,三千足矣。”
合乡等四县都在东海郡的西边,从这四个县召集役夫,能够节约役夫集合的时间。
袁绥应道:“是。”
荀贞看向陈群,说道:“长文,荀敞、君卿部的粮饷诸物之所需就由你来兼负调动。”
陈群掌着全军的军资,粮秣、军饷、锦帛、战具、甲兵等等,凡是军中用到的,都由他统一掌管、调配,特别是在战时,前线部队的一应需求皆出自於他,乃是荀军后勤上的主管,正在向济北进发的乐进,他的部队的后勤供应就是陈群负责的,因是,荀贞对陈群说荀敞等的所需由他“兼负”。
陈群应诺。
积日累月地与数字、物资打交道,一边是收,一边是支,不仅需要做到收支平衡,还需要保证能做到常有节余,以备计划之外的战事所用,比如己方某地受到敌人的进攻,或者敌方某地突然出现变故,有利於我方发起进攻,要做到这些是不容易的,也就使陈群显得更加稳重。
陈群的祖父陈寔共有六子,其中最有名的是陈纪、陈谌,陈纪是长子,字元方,陈谌是第四子,字季方,所谓“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兄弟两人难分高下,与陈寔共号“三君”。
陈群是陈纪之子,陈谌有一子,名叫陈忠,字孝先,——陈芷是陈寔的第二子,陈政之女,
到底与荀贞只是姻亲,所以早些时,陈忠没有来从荀贞,然而随着荀贞势力的壮大、地盘的巩固,加上颍川处四战之地,袁术、吕布、孙坚看起来将会有一场大仗要打,颍川必会受到波及,故此,於月前,陈忠与陈氏的好些族人一起来到了郯县,最终还是投到了荀贞帐下。
虎父无犬子,陈忠颇有才具,荀贞久知其能,得他来到,甚是欣喜,辟他为了州督军从事。
其余的陈氏族人,荀贞根据他们不同的能力,分别给以任用,有实务之能的,使主实务,精通经业的,任於学校,名高而唯能清谈的,便给个百石的闲职,示之以荣,稍给些俸禄养之。
荀贞用人,向来唯才是用,有真本事的,即使不讨人喜,形貌、性格上有缺陷,比如程嘉,矮而且丑不说,还好财色,总是阿谀奉承荀贞,辛瑷就很讨厌他,没关系,一样重用,没有真本事的,或者,甚而有高名,也有实学,却无实务之能的,则即使是宗族、姻亲,也顶多只是给个闲职,或者干脆就不任用,比如荀悦,有没有能耐?有,连荀彧都佩服他,但他的长处是在学术上,对经书、史学上极其专通,因此荀贞任他为州待事从事,给以荣誉,然不给实权,对荀氏族人是这样,对现在的两大外亲,也即姻族,陈氏、糜氏更是如此,陈氏且不说,糜氏是东海本地人,族人众多,而唯得荀贞重用的也只有糜竺、糜芳二人罢了。
援兵、役夫、粮械诸事定下,众人辞退,各去落实。
济阴郡,定陶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