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25)(第1/3页)
作品:《心理罪全集txt阅读》“这个可以。”小毛打了个哈欠,又在计算机上操作起来,过了几分钟,他凑近屏幕,逐字念道,“西郊路176号―2,是家麦当劳餐厅。”
杨学武拉上小毛立刻起身,同时让110指挥中心派两名在附近的巡警一同前往。
尽管距离发帖时间已经足足过了五个多小时,杨学武还是想去那里看看。二十分钟后,四个人在那家麦当劳餐厅门口集合,立刻入店查看。
餐厅里只有两个用餐的顾客。杨学武安排那两个巡警逐一核对他们的身份,自己则拉着小毛进了后厨。店里共有六名工作人员,两男四女,其中一名稍年长的男子是本店的店长。他矢口否认曾用店内的电脑发过投票帖,小毛对电脑进行检查后,证实了店长的说法。
此时,巡警对那两名顾客的身份查验也已经完毕,没发现可疑情况。杨学武心生疑虑,难道找错了地方?小毛倒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他指指墙角的无线路由器说道:“发帖人应该用了店里的无线网络。”
据店长介绍,这家通宵营业的餐厅为了方便顾客,特意在店里设置了无线网络,以供客人在用餐的时候也能上网娱乐。杨学武在餐厅里四下观察了一下,很快就发现门旁的天花板上装有监控摄像头。他立刻要求查看店内的监控录像。在店长的配合下,监控录像很快被调取出来。杨学武让小毛把录像的时间选取在发帖前后,共发现店里有顾客九人,但是没有携带笔记本电脑的,低头查看手机的倒是有五个。杨学武指示店长把录像暂时封存,回局里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扣押。
小毛觉得发帖人未必在这几名顾客之中,因为无线网络的覆盖力完全可以透过墙壁,发帖人站在与麦当劳餐厅一墙之隔的街道上上网发帖,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处理完毕,杨学武看看跟着自己忙活了半天的三个伙计,买了几包炸鸡分给他们。两名巡警推脱了几下,就带着纸包回去了。值了一宿夜班的小毛则坐在车里,大口吃起来。
此时已是天色微明,街边的行人也渐渐多起来。杨学武靠着警车抽了一根烟,最后还是不情愿地拨通了方木的电话。
方木第一时间赶到了市局,在麦当劳餐厅提取到的录像带恰好也同时送到。查看了几遍录像后,方木就肯定发帖人并不在那五人之中。因为从动作来看,其中三个人明显仅在浏览,而非写字。其余两人虽然有长时间操作手机的动作,但看年龄和衣着,应该是附近中学的学生。
杨学武想了想,说道:“如果发帖人事先把文档存在邮箱里,再粘贴到网站上呢?同样也不需要有写字及按键的动作。”
方木摇摇头,指指录像画面说道:“这几个人,都没有掩盖自己外貌特征的任何行为。如果他能想到用无线网络,而不留下固定ip地址的话,就不可能不考虑监控视频带来的风险。”
换句话来说,方木的意见和小毛一样,发帖人当时应该就位于麦当劳餐厅之外,利用覆盖过来的wifi信号上网发帖。
遗憾的是,那条路上并没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所以,对发帖人的其他情况依旧一无所知。
方木问小毛:“发帖人使用的电子设备是否还在继续连接网络?”
“没有。”小毛摇摇头,“我们一直在监控这台设备。发帖后,它就断开网络了。”
这是一个明显要掩盖自己身份和位置的行为。
而那个投票帖,依旧处于在线论坛的首页。早上八点之后,访问论坛的用户开始激增,投票人数已达3445人,从投票结果来看,九成以上的网友都选择了“3”。
无良判决再次拉低道德底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法官”、“齐媛案”、“判决”这几个词让方木感到似曾相识。他抬头看看杨学武,后者显然已经对他的疑问心领神会。
“就是那个案子。”杨学武抬手指指投票帖题目下的网页链接,“都在这里了。”
打开网页链接,是“c市信息港”网站对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民事案件所做的新闻专题,包括案发始末、当事人资料以及庭审、宣判的整个过程。发帖人似乎想让网民先了解本案的具体情况再投票,看上去还有一丝客观公正的味道。
案件发生在今年9月初,一名67岁的胡姓老太乘坐208路公共汽车前往南京街,下车的时候,被身后急于下车的乘客撞倒。另一名也在本站下车的女乘客齐媛(女,20岁,c市税务学院会计系大三学生)见状,急忙将胡老太搀扶起来。此刻,撞人的乘客已经不知所踪。胡老太起身后,感到右臂和腰部疼痛难忍。公交车随即开走,其余乘客也无人伸以援手。齐媛在征求胡老太意见后,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待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方才离开。
不料几日后,齐媛忽然接到了来自胡老太的儿子熊某的电话,得知胡老太已被诊断为右前臂尺骨骨折,右侧胯骨骨裂。不过,熊某来电的意图并不是对齐媛表示感谢,而是要求齐媛赔偿医疗费用、营养费用、精神损失等共计12万元。齐媛大为吃惊,忙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