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一坛桂花酒(第4/4页)

作品:《异世仙尊女主角有几个

“你们上次吵架的时候我听到了,你以为我是伏城养的替死鬼。”在杨磊夜袭破庙第二,周玄逸曾怀疑过伏城和金铃之间的关系,两人发生了一次不的争吵。

原来金铃一直都知道,但从未拆穿过,也没有想要解释。

“你别怀疑他了,伏城是个好人。底下没几个这么好的人。”金铃一直都是狗城狗城的叫,伏城养了金铃这么多年也没听见金铃夸他一句,但金铃刚才讥讽伏城是个活菩萨,周玄逸听不出来金铃是在嘲讽还是真的在夸奖。

金铃着便笑了,道“我呀,这条命是伏城救的。”

金铃也不需要周玄逸回应,自顾自的往下道“按理呢,救完也就各走一边两清了,我非赖着他学功夫,伏城那时候还是一个流蓝客,我当时死皮赖脸的赖着他,就是想让他离不开我。伏城是个好师傅,他教我怎么杀人,怎么活下去。”

周玄逸和伏城的误会早就解清楚了,但听到金铃自己还是觉得奇异。周玄逸突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在他刺杀张金生之前总觉得伏城看上去软怂软四,又不能杀人,功夫应该也就一般。但他从来没换一个角度想过,伏城能教出金铃这般身手,自己的实力不会差。

金铃话的时候很得意,少女的眉头高高扬起,提起遇到伏城这件事似乎让她很开心,道“功夫学成了,但我还是赖着他,他走到哪里我都悄悄跟着,伏城怎么赶我都不走,他不能杀人,跟人打架太吃亏了,有一次他快死了,是我从背后杀死了那个人。把伏城和那个人吓了一跳,那个人死之前眼睛都瞪着,他怎么会想到会有一个姑娘藏在树上呢?伏城这条命也是姑奶奶我救的。”

“后来我就成为了伏城背后的刀,你别看我,我可是伏城的保命符,要不是我,伏城早死了八百遍不止了。”

金铃话的时候对于杀人这件事没有任何的敬畏心,好像杀了就是杀了,能够杀死威胁伏城的人,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成就福

金铃没有任何的正义感,她所有的价值观都建立在伏城一个人身上,伤害伏城的就是坏人,喜欢伏城的就是好人。这也是为什么金铃喜欢周玄逸,她的后半辈子就是为了报答伏城活着的。

周玄逸第一次听金铃起和伏城相遇的过去,听了金铃的话,随口问道“你为什么对他这么好?”周玄逸百思不得其解,金铃甘愿做伏城背后的一把刀,从头到尾都贯彻着伏城的意志。伏城到底对于金铃有多大的恩情?

“他人好啊,总归我也没地方可以去。”金铃着着突然声音弱了下来,估计是想到了和伏城的争吵,她踮着脚尖,像个不安分的女孩。

金铃一直盯着自己的脚尖,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脚一比一大,绣花鞋上磨出一个的洞孔。伏城是个大老爷们儿,却总是细心的给金铃挑绣花鞋,伏城挑绣花鞋的样子窘迫极了,但他还是能买回来,穿在金铃日益生长的脚丫上,想到这里金铃有些后悔,道“其实告诉你也没什么,我没对别人过。”

周玄逸僵在原地,也没吱声。

金铃深吸一口气,手指着西城亮起的那条玉带,缓缓道“我从百花街来。”

金铃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但每一个字都咬得极其清晰,她一辈子都不可能改变这一点,她的出身并不好。

周玄逸皱了皱眉,他虽然猜到了大半,但听到这话从金铃的嘴巴里出来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尤其是金铃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看着让人更加难受。

“然后呢?”周玄逸听到自己的声音很干涩。

“我娘是百花街的女人,我爹呢,出了这个门,谁都有可能是我爹。”金铃本想开个玩笑,但她自己都笑不出来,“我娘她年轻的时候很有姿色,那时候自己混出来的花牌流行自己在楼里单干,但她运气不好,出来干了一年,生意越来越差,百花街是不缺女饶。”

金铃到一半,感觉到一阵不出的讽刺感,她娘竟然没认出她来。

周玄逸听到这里,一下子就明白了刚才金铃怪异的表情。金铃的娘对金铃做过如此过分的事情,伏城竟然还在偷偷接济她。

金铃话的时候很艰难,她从未跟别人解释过这些事情,多少有些不习惯。金铃深吸一口气,道“我娘没有生意,就把主意打在我身上。”

金铃到这里就停下来了,她没有出口的是,她杀的第一个人,不是替伏城杀的,而是她的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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