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六章 洪门门规(第2/2页)
作品:《我竟然是富二代杨晓天笔趣》有一条,也算是便宜了你!我决定对杨万里实行檀香刑,不知你们有什么意见?”
唐月莲道:“我无异议。”
洪门三老都道:“没异议。”
杨小天好奇问道:“什么是檀香刑?”
司徒清韵道:“以木棍溺泡药水十日,穿凡人肛门而入,避其肺腑,贯穿全身,由口而出。因刑巧,犯人不会即可毙命,濒死而已。乃以参汤为凡人续命,令其痛苦而不死,过三日至七日,刑成。”司徒清韵背诵完洪门刑典里的文言文,又说“这刑是有些夸张,不过折磨人一两天倒是没问题,历史上只有一个人被施檀香刑,那就是大汉奸吴六奇。这人因为出卖洪门,被以檀香刑处置,三天三夜才死去。”
司徒清韵容貌倩丽,双目如水,看上去无比清纯,说起这檀香刑,竟然也没有什么触动。可见其心灵之坚韧,已经到了常人无法企及的程度。
杨小天咋舌道:“这还真是残忍的酷刑啊,不过杨万里恶贯满盈,被施酷刑,也算合适。”
杨小天虽然觉得檀香刑野蛮了一些,但是杨万里干的事简直不是人,杀人放火,走私胁迫,无恶不作,连未成年人都遭其毒手。这种人,匹配檀香刑简直相得益彰,再合适不过了。
很显然,杨万里对于洪门门规也是倒背如流,对于洪门的酷刑也都知道,闻言脸色一变,道:“居然是檀香刑,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心肠竟然如此歹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