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九十三章 无双(第1/2页)

作品:《我竟然是富二代 小说

狂风可汗毫无疑问对杨小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种,一种人是有利用价值的人,另一种人是没有利用价值的人。

有利用价值的人就配活着,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杀不杀就看他的心情了。

杨小天被长生天所眷顾,怎么看也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人,那么狂风可汗并不介意在杨小天的身上浪费一些时间。

“我叫血狼。”杨小天说,“你们应该记住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日后将响彻草原。”

狂风可汗身边有一位第一勇士,名叫哲别,他早就忍耐不住杨小天的狂妄了,当下勃然大怒道:“没有什么以后了,你今天就要死。”

杨小天道:“怎么,难道你有兴趣杀了我吗?我知道你,你是狂风可汗麾下的第一勇士,擅长使用弯刀和弓箭,你还有一匹非常强健的骏马,那是一匹千里马,其汗如血。但是你不会是我的对手的,你在我眼里还是太弱了。”

“你简直狂妄的没有人样了,既然你这么有自信,那么我就和你战斗一次。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我弱,还是你自以为是!”哲别怒道。

杨小天淡淡一笑,看向哲别身边的其他勇士,说道:“你们呢?是不是也看我不顺眼?是不是也很想收拾我?”

“像你这种狂妄之徒,在这里大言不惭,早就应该人头落地了。”

“我很想一刀杀了你,只可惜让哲别抢了先。”

“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狂妄的少年,你这今天是自寻死路。”

众勇士纷纷道。

杨小天这么猖狂,他们看杨小天当然不顺眼了。

其实草原上倒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道理,一个人有多大的能耐,就说多大的话,办多大的事,这是草原人民都认可的道理。

但是杨小天明明是一个孱弱至极的少年,全身的骨头加起来都没有二两,根本就不像一个战士,居然如此狂妄,这就是不自量力,不令人讨厌才奇怪呢。

“很好,那么证明我的时候就到了。”杨小天道,“狂风可汗,虽然我之前孤陋寡闻,但是我也在草原之上听说过你的威名。今日一见,你有很高的资质,征服草原指日可待,不过那需要很长的时间。可若你如果有我的帮助的话,你最多三个月就能一统草原。”

狂风可汗此刻也觉得杨小天的这话有些不着调,皱眉道:“一同草原是我的夙愿,但是你又何必夸下如此海口?并非我小瞧你,实在是从古至今就没有人能够在三个月之内一统草原。最伟大的英雄,也办不到这样的事情。”

杨小天道:“我觉得我可以办到。而我现在就要给你一个证明,不过这是需要一个条件的。”

狂风可汗道:“你需要什么条件?你又怎样给我一个证明?”

杨小天胸有成竹的说道:“你的麾下能以一敌百的勇士,一共有十二人,这十二人便是十二金刚。他们随便一人都非常骁勇善战,就是其他氏族最强的勇士,也顶多和他们打一个平手,不可能胜过他们。”

“这是你最大的底牌。但是我今天,却要一个人挑战你麾下的十二名勇士。我要用我的力量来证明,我一个人就能战胜他们十二个人。”

“这是我要创造的一个奇迹,我是要创造这个奇迹来说明,我能创造更大的奇迹。”

杨小天的话令众人无比震惊,但是杨小天却神情自若,继续说道:“狂风可汗,我知道你胯下有一匹宝马,比你最强勇士的宝马还要矫健。那匹马的名字叫火云,我的条件就是当我打败你的十二名勇士之后,你就把你的火云送给我。”

狂风可汗哈哈大笑道:“你简直是我见过最狂妄的少年,不过此时我对你竟然有一些期待感了。很好,如果你能打败我回想最强的十二名勇士,那就证明你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勇士。最强大的勇士应当配得上最强大的宝马,我就会把我的马送给你。但是如果你死了的话……”

“我是不会死的,长生天在庇护着我。”杨小天强调说。

草原是一个非常封建迷信的地方,杨小天一直在扯长生天和自己的关系,就是在不断重复一个谎言。

谎言重复1000遍就是真理,当杨小天不断这样说并且创造奇迹的时候,人们就会对杨小天和长生天的关系深信不疑。到时候,杨小天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建立起极高的威望,影响整个草原高层的决策。

“既然你这样说,难得我见到你这么有趣的人,我就给你一个机会。我这里有各式各样的武器,十八般武器样样都有。不知道你精通哪一样?”狂风可汗道。

“有剑吗?”杨小天大言不惭的说,“我的剑法天下无双,没有人是我的一合之敌。”

狂风可汗道:“正好,前天我在粉碎裂骨氏族的时候,获得了一把非常精良的双手剑。这把双手剑没有名字,但锋利无比,毫无疑问,这是一把英雄之剑。无论你的本事如何,但你一个人敢挑战我麾下的十二个勇士,这说明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