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四章 倒插门(第1/2页)
作品:《我竟然是富二代绝世神族》当时的罗天佑,已经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五金厂,是一个千万富翁。
在那个年代,燕京每平米房价才2000多块,千万富翁可不是开玩笑的。
但是穷人有穷人的痛苦,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烦恼。
罗天佑的烦恼来自自己的一双儿女。
女儿罗慧娟虽然长得好看,却没有脑子,很容易被人骗。
如果把家业交给女儿,罗天佑很怀疑自己的那点家业两三年就会被罗慧娟败的一干二净。
女儿不成气候也就罢了,罗天佑的儿子罗明风,也是个败家子。
罗明风自小被母亲宠溺,不爱学习,非要当什么艺术家,对于美国的嘻哈文化非常推崇。
罗明风打扮的人不人,鬼不鬼,整天混迹于地下乐队,花钱大手大脚,根本就不考虑以后的生活,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
这个儿子也指望不上。
最主要的是罗天佑自己,虽然白手起家创业成功,但是却没有文化,
很难把企业发展壮大。
李嘉诚那种天赋异禀的大商人不是那么容易出现的。
罗天佑便有了一个想法,在清北大学给自己物色一个女婿,发展家族企业。
清北大学可是国内最高学府,全国每年高考的学子千千万万,能考进清北大学的万中无一。
虽说学历不代表真实水平,但那个年代能考进清北大学的,无不是人中龙凤。
罗天佑便想在清北大学招个赘婿。
但是清北大学那些家境不错的天之骄子,怎么可能屈尊去做什么上门女婿,而且罗天佑对人品还有要求。
因此物色了很久,罗天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
直到遇见了刘强山。
刘强山出身贫寒。
学业优良。
长相虽然不怎么样,但是男人嘛,长得对得起观众就可以了。
那年头人们相对朴素,小鲜肉什么太花里胡哨不被主流社会认可,反而是刘强山那种看着高高壮壮,长得浓眉大眼的受长辈欢迎。
刘强山的小生意做的风生水起,虽然赚的钱不多,但是从中也体现出刘强山的商业头脑。
更重要的是刘强山人品不错。
那一天,刘强山骑着自行车过马路,发现有几个人偷井盖,别人都不敢多管闲事,只有刘强山敢于上前喝止。
后来发现,这是电视台搞的社会测试,用偷井盖的测试,测试一下有多少路人会挺身而出。
结果很遗憾,前前后后只有刘强山一个人挺身而出。
全程目睹了这一幕的罗天佑对刘强山的人品彻底放心了,于是开始和刘强山接触。
“你想发财吗?”罗天佑问刘强山。
“想。”刘强山回答的非常坦荡。
出身贫寒的刘强山,从不掩饰自己对于财富的渴望。
但是刘强山也秉承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原则,从来不赚黑心的钱,不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卖一些敏感的光盘可能就是刘强山干的最出格的举动了,但即便是那样的灰色地带,刘强山也能及时悬崖勒马。
因此刘强山心中坦荡,回答起来理直气壮。
“金钱对于你的意义是什么?”罗天佑问刘强山。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钱。”刘强山回答,“金钱对于我的意义是尊严。”
“很好,但是白手起家是不容易的,我可以带你发财。”罗天佑很欣赏刘强山。他已经决定了,把刘强山钦定为自己女婿。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要做什么?”面对罗天佑的诱惑,刘强山却始终不骄不躁,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
“我想让你当我们罗家的上门女婿。”
“不!我刘强山是铁骨铮铮的男儿,岂会去当上门女婿?我就是饿死,从这里跳下去,我也不当上门女婿!”
“先别忙着拒绝,我带你见见我女儿。这是我的女儿,慧娟。”
“真漂亮!”
刘强山本来并没有当上门女婿的打算,直到他看见了罗慧娟,那个年代,国民普遍比较穷。罗慧娟这种富家小姐,穿戴着洋气的服装,又白又美,看上去就像是港岛的电影明星。
刘强山当时没见过市面,罗慧娟很快就成为刘强山的白月光,刘强山自从一见罗慧娟,就沦陷了。
只是罗慧娟并不喜欢刘强山,刘强山不符合她心目之中白马王子的人设。
为了罗慧娟,刘强山差点就松口当上门女婿了。
全靠刘强山自己维持最后的尊严,男人的尊严。
不肯松口。
直到刘强山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刘强山的家中发生了变故,他是父亲得了白血病,需要移植骨髓。
那高昂的医疗费是刘强山完全负担不起的。
罗天佑得知此事,便对刘强山说:“你给我当上门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