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游客与死神(第1/2页)
作品:《焦黎明视频》上次来,是游客,这次来,是死神。
“咔”地一声响,西蒙将子弹推上膛。
日近黄昏,新兵手搭凉棚望着临下山仍然恣意挥散权威的夕阳,因为身在哨塔机枪巢的缘故,些许凉风还能降降温,山风吹拂起额发的感觉非常好,而且看着街道棚屋边热地狗踹气般的同事的感觉,更好。
哨塔视野十分开阔,机枪巢外敷设了钢板沙包,即便遭到步枪直射,躲在掩体的枪手也不会受到多少威胁,新兵还想挑战下眼力界,肩膀却被老兵拍了拍。
“小子,保住眼睛以及脑袋最好的方法就是别看不该看的地方。”老兵手指夹着根快燃烧完的烟头,烟灰四散飘落在机枪握柄,指向镇外的开阔地,说道:“你要看的,是那里。”
“哪里有什么?”新兵不识趣地反问道。
老兵气地发笑,靴子踩灭了烟蒂,无奈地发现烟盒已经空空如也,掐着傻小子的后脖颈,没好气说道:“那他妈是你的工资!你的小命!你要做的就是在老子开枪的时候续上弹带,而不是伸长脖子望太阳!”
新兵垂头丧气地坐回m2机枪供弹手位置,数着手指粗细的12.7毫米子弹,不过年轻人总是坐不住,很快他又发现感兴趣的东西。镇外刻意被清离出来的开阔地走来一队人,新兵兴奋说道:“是瘸腿汤姆,看样子,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林中走出四个人扛着枪的大兵,其中两人一前一后拖拽着头斑鹿,尽管裁决日核爆过去了六十年,但辐射仍然如影随形,斑鹿体型庞大,鹿首侧面长着副与正脸如出一撤的鹿脸,类似蜘蛛的复眼360度注意着掠食者动向,不过子弹明显不在观察范围内。
“唉,下次我也要争取到外出名额,弄到猎物烤肉吃总比天天吃额定口粮好。”新兵抱怨道。毕竟收钱卖命,怀亚特公司不可能把良好资源倾斜到消耗品嘴里,所谓的口粮其实就是一堆吃下去不会死人的黑面包罢了,指挥官心情好或许能加碗米糊。
老兵嗤笑着搓烟盒,如他所愿漏出支烟蒂,老兵没有浪费火柴,只是放进嘴里嚼着烟丝,老兵蛮喜欢苦涩味,因为醒神,暂时欺骗抗议的肚皮,这个世道想不断腿断胳膊地活下去,有一点很重要,清醒。老兵对新兵建议道:“年轻人有闯劲不是坏事,但别非吃了颗枪子才晓得后悔。”
镇子大门缓缓开启,雇佣兵在为晚上加餐而欢呼着,吃到新鲜肉的机会并不多,新兵探出身体卖力地朝巡逻队打招呼,似乎以为这样就能在稍后的晚餐里多得一块肉,很可惜地是,镇子里有百多号人马,鹿只有一头,所以更多的眼睛盯着鹿,至于巡逻队?拜托,他们还没死,还不能分他们。
“坐下,头就在楼下!”老兵拉回了新兵,有些怒气升腾又落回肚子里,训斥道:“你想死别带上老子!”
话音刚落,新兵脑袋真像熟透的瓜烂开,血水脑浆甚至喷到了老兵脸上,老兵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不是他突然拥有了咒死能力,不过在他泛起下个念头前,地上多了滩烂瓜。
抽壳钩钩出弹壳,下一发子弹通过浮置式枪管,尽管西蒙摘除了增压器,但千米内,他就是裁定人生死的神灵,此刻,在他心中,其实已不存在人这个概念,取而代之是目标,谁价值高,谁先死。
仅此而已。
“十枚硬币,鹿心我要了。”大门守卫锤着胸脯,夸张地挺起壮硕肌肉,得意道:“本人亲测,吃哪补哪!等吃够一千个心脏,保管枪子也穿不透老子!”众人哄笑一团,不知谁接嘴道:“鹿鞭!吃够一千个,我抽老二操晕母暴熊!”
巡逻队员抬着鹿尸,微笑着应和:“鹿心?哥们好胃口,我这就给你取。”拔出匕首插进去,要鹿心那人催促道:“快点快点,趁热吃才有用,没冒热气只值一半铜板。”
“绝对热得你发慌啊。”巡逻队员满是鲜血的手渐渐露出,掌心真像是攥了颗心脏,守卫急不可耐地走上去,嚷嚷着:“老子吃过熊心、狼心,鹿心还能比人心臊不成?”
“那可说不定。”巡逻队员腾出手,手中哪里是鹿心,而是支汤普森冲锋枪,笑容瞬间凝固了,点43子弹暴雪般射得鹿心守卫嗑多了药似地不住后退,号称枪子也奈何不了的人心碎裂成渣,其余三人各自掣出ak,轻而易举打翻了大门所有守卫,就连武装皮卡的机枪手都未能反应过来。
“十字军已经在和……”指挥官正与之前令西蒙印象深刻的军人攀谈着,突然炒豆爆响起的枪声,指挥官惊地起身,警报声姗姗来迟。
“搞什么鬼。”指挥官嘟囔着,在他眼中,冲击一个佣兵百人,重武器多挺的营地?十有八九是暴民自发行为,顶多是手下摁扳机就忘了松手,指挥官感觉丢了面子,说道:“我出去看看,兔崽子们皮痒了。”
军人微微颔首,大檐帽下发丝根根如刺。在战前,士官级别才享有塔罗斯战斗服,时隔末世,可想而知作战服下究竟何人,至少,他的军事素养绝不是不入流的怀亚特佣兵指挥官所能相比。
军人舔了舔鲜红嘴唇,他似乎侧耳聆听着密集枪声,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