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3章高台之下(第1/4页)
作品:《诡三国爱书包》刑者,法也。
庶人者,黔首也。
大夫者,中上官吏也。
固有『刑不上大夫』之语。
太兴六年,元月十五。
点天灯。
要点天灯,需要几个步骤呢?
第一拿出灯来,第二点火,第三立起来点上,让所有人都看到……
而现在,斐潜就在做着这个事情。
斐潜在青龙寺,举办了大汉首届的『贪腐之吏』的公审大会。
『刑』现在到了『大夫』头上……
一群小朋友瑟瑟发抖。
其实在华夏当中,『刑不上大夫』这一句话,就像是『民可使由之』一样,是存在一定误解的。很多人说『刑不上大夫』是对于封建王朝的贪官污吏的庇护,是表示『大夫』犯罪也不受到惩罚和制裁,但是实际上这些人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并不完整。
完整的这句话,应该是『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原文出于《礼记》,而《礼记》成于战国中晚期,然后在秦汉之时,很多大儒对于『刑不上大夫』这句话,表示是对当时社会执法现状的一种概括和总结。
但是实际上么……
先说『刑』这个方面。
从春秋到战国,一直到大汉当下,并不是大夫犯罪就免于责罚。
《周礼》中有这样的规定:『士尸肆诸市,大夫尸肆诸朝。』
在古代王朝之中,行刑多在街市,让民众进行围观,行刑后曝尸三天,其本意在震慑犯罪,警示天下,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而大夫犯罪行刑则不在街市,而在朝廷内,这是一种区别对待,但仍极为明确地表示出了『大夫』这一级的官员,依旧是有刑法处置的,而且规定了处罚的地点,绝不是后世之人所理解的『刑不上大夫』,免于制裁。
可以这样说,在华夏封建社会一两千年的历程里,从没有哪个王朝是按着后世之人所误读『刑不上大夫』的观点去治理国家的。
无论从古老的历史文献中,还是从几千年中国古代社会进程中,都十分清晰地表达出了『刑不上大夫』绝不能误解为『大夫犯了罪不受刑罚制裁』,至于这句话为什么会产生出了『不受惩罚』的意思,那就只能说是有些人被忽悠瘸了。
刑不上大夫,并非象一些望文生义者讲的那样,说是官员可以不守法,或法不可治官,而是说官员是为受过教育的人,本应知书识礼,而这个『礼』,便是『自我约束』,而『刑』是强制执行,故官员不能象庶民那样,除了强制执行的『刑』之外,其余的『礼』就不作为了……
简单来说,『刑』就是及格线,面对所有普通的黔首百姓,『礼』就是优秀线,是在『刑』的基础上的拔高要求,如果仅仅是用『刑』来规范『大夫』,让『大夫』只做『刑』的那一部分,那就真的太失『礼』了。
在古代社会之中,庶民因没接受过正规教育而不知礼,故不能象要求官员那样的要求他们自觉约束自己行为。
庶民面对的是生存与发展,接触的是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因此,他们必须在法律的监督下,解决彼此之间的各种矛盾与冲突,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对者是之,错者非之,丝毫不能含乎。
而『大夫』们面对的却是整个社会、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彼此之间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就不能以其『个人』态度对待,因为很多问题的看法,由于各自学养、经历等因素而不可能完全相同,甚至常常完全相反,任何人都无法在一时之间判断谁对谁错。
这就要求有『礼』。
所以『大夫』就必须要懂得并遵守『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在彼此尊重对方意见的基础上,尊重管理层做出的各种决定,并全力执行。
对则共荣,错则共辱。
『刑』,告诉的是『不该这样做』,所以它是强制的手段,让人与人之间保持彼此应有安全的距离;『礼』,告诉的是『应该这样做』,因此它是自觉的行为,让人与人之间保持彼此相互合作的尊重。
这是斐潜想要告诫给当下高台周边的这些小朋友的第一层意思……
斐潜微微示意,冲着庞统点了点头。
庞统沉着一张黑脸,严肃无比的颔首回应,然后阔步向前,走上了高台,用眼皮底下环视了一圈,等到周边都是鸦雀无声,只剩下旌旗在风中噼啪作响才算是满意的收回了目光。
『嗯咳!』
庞统从袖子里面掏出了一卷诏令,缓缓的,然后再次环视一圈,才将目光落在了诏令之上,开始抑扬顿挫的诵读起来……
『世之万物,皆有本源。木之所长,乃固其本,川流之远,乃浚其源。黎民之安,乃足衣食,朝堂之靖,乃治清明。所谓本不固而求其木所长,源不清而望川之远,治不明而思国之平,虽愚之辈,亦知不可,何况于明哲乎?』
『天下之士,享社稷之重,居田域之大,崇位高之峻,保子嗣之荣,然不念居安思危,不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