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九章 三进院(第1/2页)
作品:《国潮1980镶黄旗小说》三进院
东四四条五号院,宁卫民这一趟真是没白跑。
在各家住户的热情簇拥和主动配合下,摸底工作进行得卓有成效。
他不但把二进院分住北、东、西的三户人家,里里外外、仔仔细细都看了一个遍。
大致统计了一下这几家住户的住宅面积、人口,了解了一下他们各家的基本诉求。
等到再去三进院看房时,他甚至还顺便化解了一桩派出所都没辙的邻里矛盾,及时平息了一桩差点成真的流血事件。
敢情三进院的住房条件比起二院来,可要紧张许多了。
毕竟这个四合院最早的主人,只是个普通的闲散宗室,并不是什么亲王、郡王、贝子、贝勒。
所以他这个三进院,和真正王府、贝勒府的三进院完全不能比,只是一个小小的后院。
起不了楼,盖的是一排七间,与前院维度等宽的北房,作为家中女眷的住所,专业术语叫“后罩房”。
如此一来,少了东、西两排厢房。
住这里的三家人,人口虽然和二进院差不多,房子的朝向也不错。
可住房面积却要拥挤许多,几乎和扇儿胡同2号院一样的困难了。
而且这三户人家也没办法平均分配这七间房啊。
刘家和马家晚来了一步,都只落手里两间房。
唯独姓郝的这家人来的早,跟房管所要走了三间房。
偏偏刘家和马家的孩子都挺多,一个仨儿子,一个两儿两女。
而郝家人口最少,底下只有一对儿女。
这一切,便都为日后的邻里矛盾埋下了隐患。
但凡是经历过那个年月的人都应该清楚,1976年对于住平房的京城人是个难以忘记的关键年份。
因为闹地震的原因,以及受应届毕业生不再下乡的因素影响。
京城几乎所有胡同,都在这一年,开始盖起了自建房。
东四四条五号院的邻居们当然也不例外。
一进院和二进院的住户们,因为房子大,也就是盖一下杂物棚和小厨房。
三进院的刘家和马家却是不能不绞尽脑汁凑材料、占地方,为长大的儿女张罗住房。
这个院里就只有郝家属于例外。
这一年,郝家的闺女嫁人走了,姑爷家也不缺房。
郝家父母觉着日后哪怕儿子大了,即便再娶媳妇,房子也足够住的。
所以就没像刘家和马家那样跑马圈地。
其实他们要盖自建房再方便不过了,他们家门前就是后院的花池子。
这块地方足可以盖起两间十几平米的自建房的。
可郝家人还是更想保留这块地方增加点生活的悠然情趣。
在此处种种花草啊,搭一个葡萄架啊,到了夏天乘凉用。
结果没想到,同院的刘家和马家,因为孩子忒多,即使都盖了小房。
等到知青大批量返城开始,还是越来越感到房子不够用了。
就这样,刘家和马家都惦记上了郝家门前的这块地了,想在这儿盖自建房。
今年春节后,一起跟郝家来打招呼。
这说起来肯定是于理不合的。
京城的大杂院,有诸多不成文的处事准则。
最关键的一条,是不能损人利己,给邻居添麻烦。
修小房虽然是各家自己的事儿,但只能在自己家房前、房后、墙里墙外圈地建房,不能遮挡邻居家的阳光。
不要妨碍院里人走动,别离人家窗户太近,别妨碍院里人去公共水管子接水,洗衣。
郝家当然是坚决不同意。
可这刘家和马家也是实在是没辙,不得不联起手来胁迫郝家答应。
三家人因此吵了起来,甚至还动了手,闹到了派出所去。
民警自然该批评批评,该教育教育。
但话说回来了,清官难断家务事。
何况自建房这事儿连房管所都管不了。
碍于客观现实,为了居者有其屋,哪怕明知自建房是违章建筑,房管所也只能采取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
所以派出所走访了一次,发现三进院里除了花池子这块,确实是没地方了。
他们对于五号院的建房纷争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和居委会分头做调解工作。
这事儿磨叽了至少俩月,中间反复了好几次,民警和居委会跑了不知多少趟。
最后才算以和稀泥的方式,很勉强的做通了郝家的工作。
使其答应了花池子三家各占三分之一。
矛盾似乎是解决了,但由于三家邻居因为这事大动干戈,伤了和气的根本,已经不说话了。
这一缺乏必要的沟通,事情仍然朝着恶化的情况去了。
因为刘家和马家急啊,他们憋着瓜分这块地,着急先把房盖了。
这两家也没商量,反正你左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