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贼中状元(第1/2页)

作品:《我竟然是富二代秦风

儿子终究是亲生的好,女儿是没血缘关系的好!这是男人基因之中非常阴暗晦涩的一个想法,却也是人类自古以来血淋淋的一个现实。

三国的时候,刘备有个养子叫刘封,也颇得刘备的宠爱。

但是大名鼎鼎的阿斗一降生之后,刘封点位置就尴尬了起来。

于是刘封就一路走到了必然的结局——被刘备处死!

平民百姓家里,不可能随随便便处死人,不过有很多时候,人活着是生不如死的。

陆不平很衰。

因为继母生下了一个儿子。

有了自己的亲儿子,养父便对陆不平苛刻起来。

继母更是有各种小算盘,反正对于人类而言,后妈这玩意要么是唐高宗李治和武媚娘一样越过道德的界限,一起走过爱的禁区,要么是皇后和白雪公主一样,不死不休。

养父还只是苛责,继母却是虐待陆不平。

陆不平先是辍学,然后不得不以小小的年纪,帮家里干活,吃的穿的也恶劣到极致,用一首歌形容那就是“小白菜啊,地里黄啊,两三岁啊,没了娘了。就怕后娘,生弟弟啊,弟弟吃面,我喝汤啊……”总之陆不平过得是凄凄惨惨戚戚。

不仅不能上学,还要干活,还吃的比狗差,还动辄被继母打骂,什么竹笋炒肉几乎一天一次。小小年纪的陆不平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被虐的体无完肤。

人的秉性是不一样的。

同样一种情况,有的人选择逆来顺受。

有的人选择拼死反抗。

有的人机智化解。

有的人却宁愿玉石俱焚!

陆不平的性格,并不是逆来顺受的性格,起初因为年龄小,陆不平反抗无力,不得不逆来顺受。等陆不平年纪稍大,到了十二岁,陆不平终于爆发了。

那是一个风雪夜,陆不平先是掐死了弟弟,然后一榔头敲死继母,毒的养父半身不遂,然后拿着家里的钱逃之夭夭。其心狠手辣,令人震惊。

但是陆不平一个小孩子,厉害穷乡僻壤之后,很快就落入了犯罪组织手里。这个犯罪组织,是一个极大的盗窃团伙,专门控制各种小孩子去偷东西和乞讨。

人的命运依旧不一样。

有的小孩子,比较木,手指不够长,没有盗窃的天赋。陆不平就亲眼看到这种小孩子被残忍的割去手笔,打断双腿,甚至直接用热油烫瞎了眼睛,然后拉出去乞讨。

犯罪组织是故意让陆不平看到这种场面,希望杀鸡儆猴,震慑住陆不平那些孩子。

但是陆不平并没有被震慑住,他只领会到了一个道理。

“弱肉强食,实力为尊!”

陆不平深刻的明白,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弱者就如同草芥,而强者可以支配一切!

陆不平想要成为一个强者!

陆不平很有做贼的天赋,他手指修长,头脑聪明,个子矮小,跑的和风一样快,又勤奋好学。没过多久,陆不平就从许多贼娃子之中脱颖而出,成了最受瞩目的一个。

犯罪组织的头目就是一个大贼,拥有精湛的手艺,一根方便面捅开一个小区的防盗门自然是笑话,不过一根铁丝却能做到。他的手灵巧到一个剥开生鸡蛋的客,而里面的鸡蛋完好无损。

头目很欣赏陆不平。

陆不平也借坡上驴,各种拍头目的马屁,嘴巴甜不说,还很会做人,和犯罪组织关系搞得不错。别的孩子天天挨打,唯独陆不平和犯罪组织的人打成一片,称兄道弟。

那头目因为年轻时候打群架,有人不长眼一铁棍打中了头目的下体,头目的繁殖能力从此荡然无存,虽无太监之名,却有太监之实。

没有子嗣的头目在考验了陆不平几次后,收了陆不平当义子,并将自己的一身绝学倾囊相授。

陆不平成为犯罪组织的太子爷。

但是陆不平却比所有人都聪明,他知道这种犯罪组织,是不可能有长久发展的,在预感到局势不对的时候,陆不平直接向警局高密,让警察把犯罪组织一锅端了。而陆不平却独来独往,成为一代大盗!

如今陆不平已经二十岁了,早已经是声名鹊起的贼王,出场费不低。

王龙为了请陆不平出手,可是花了一百万!

王龙对杨小天恨之入骨,一百万虽然贵,但是一般的贼人出手很快就会被抓住,只有陆不平这种贼王,可以不断打击中原快递,迫使中原快递倒闭!

一百万就能整垮中原快递,值!

此时。

一条破旧的街道上。

陆不平身穿一身黑衣,手里捧着一本古龙所写的《楚留香之画眉鸟》看的津津有味。

每个人都有一些梦幻的东西。

陆不平也有。

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正是古龙的小说开拓了陆不平的精神世界,让陆不平得以放松。

盗帅楚留香,也是陆不平的偶像。

只可惜,陆不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