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七章 走为上策(第1/2页)
作品:《我竟然是富二代秦风》慕容云海的面色一变,她注意到了杨小天纠集的洪门战士了。她这个酒神帮本质上就是一个草台班子,东拼西凑的势力,还没有整合。能够培养出二百多个悍不畏死的年轻工具人,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如果没有骷髅会的资源支持,怕是连这二百多个悍不畏死的年轻人都整不出来。
但是洪门可是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华人大帮会,底蕴非常深厚,洪门的这些战士,都是从海外的危险国家调集过来的。他们都经历过准军事化训练,虽然不如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军队素养高,但是媲美黑水安保公司什么的,还是不在话下。
这一对比,就对比出来了。
洪门战士的身体素质普遍比较强大。
平均身高,都在米左右,看上去肌肉个个都是古铜色,十分健康。他们的眼里都是杀气腾腾,像一匹匹的饿狼,似乎马上就要择人而噬了。
反观酒神帮的这些年轻人,看上去锐气十足,但是身体素质却层次不齐。有的肥胖就像一个二百斤的御宅族,有的瘦的就像一只猴子,有的矮的大概和霍比特人一样,有的又高的出奇,有的精神萎靡不振,有的一脸兴奋。这看上去,就是一帮歪瓜裂枣,除了年轻,实在是不堪大用!
再看看双方的装备吧!
洪门的战士,防弹衣、头盔,***,手**,***,准备的十分充分。无论是远程射击,还是近身作战,都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是酒神帮的年轻人们,武器就杂七杂八,奇怪的很。他们没有一个人穿防弹衣,好一点的,手里是****,警用手枪什么的,高配的也就步枪和***,差一点的,就是千奇百怪了。
大砍刀什么的,已经算精心准备了,居然还有流星锤这种奇怪的兵器,还有人打扮的跟个火影忍者一样,手里拿着回旋镖。最不能忍的是一个瘦皮猴一样的年轻人,穿着李小龙在《死亡游戏》里面的黄色制服,手里拿着双截棍,一脸我就是李小龙的怂样子,看着简直就是来搞笑的。
从装备上,酒神帮的成员就已经落后的不是一星半点了,完全是农民起义拿着粪叉对抗神策军的骑士一样的状况。
最后就是双方的纪律了。
大规模团战的时候,什么最重要?
个人的勇武?
当然不是了!
在团战的时候,个人的勇武往往意义不大,毕竟现实又不是《隋唐演义》,不可能出现李元霸这种一双大铁锤捶死百万大军的神人。现实之中的团战,讲究的是在指挥得当下的战术配合。而要实现这种战术配合,纪律才是最重要的。
而洪门的战士,都是专门在墨西哥、巴西这些黑帮横行的国家保护当地寡华人的半职业军队,军事素养很高,纪律性非常强。这从洪门战士对酒神帮年轻人的包围圈就能看出来,他们包围的很有层次感,堵住了每一个漏洞,阵型也十分完美。
更令人敬畏的是几乎70%的洪门战士,都站如松,一动不动,既显示了自己钢铁一样的身躯,也展现了自己钢铁一样的意志。
而酒神帮的年轻人,就松松垮垮,七零八落,看上去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指望这群人团战,不伤到自己人,就不错了。
更让慕容云海感觉不妙的是酒神帮的这些年轻人的气势一直被杨小天的人压制,气势正在不断衰落。《曹秽论战》里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慕容云海有预感,自己如果再不发动,自己的这些年轻人炮灰,恐怕连炮灰都当不了的。
“洪门……洪门!”慕容云海看着杨小天,一脸心悦诚服,“杨小天,你总是一个擅长创造奇迹之人,没有想到古老的洪门,也落入了你的手中。”
杨小天冷冷道:“束手就擒吧,你的人,不是我们的对手!酒神帮,也远不是洪门的对手!”
慕容云海狠厉道:“我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说罢,慕容云海高喊一声:“动手!你们每人奖励十万美元,女人、好酒、筹码、享受,一切应有尽有!散发你们的荷尔蒙,去战斗吧!”
慕容云海的话,到底还是激励了酒神帮的年轻人,他们一个个宛如打了鸡血一样,冲向了洪门战士。还有一部分酒神帮的年轻人朝杨小天冲来,不过还没有冲到杨小天身边,就被洪门战士和杨小天的保镖给料理了。
“动手吧!”杨小天看了一眼自己的劳力士,感到了朴实无华且枯燥,“时间已经拖的够久了,真是一场没有什么惊喜的战斗啊!”
随着杨小天一声令下,杨小天的手下全面开动。
啪!啪!啪!
嗖!嗖!嗖!
噗!噗!噗!
“去死吧废物!”
“滚尼玛!”
“杀!杀!杀!”
这酒吧之中,刹那间就充满了喊打喊杀的声音,厮杀声一片。杨小天的几名保镖,却神奇的打开一把又一把的漆黑雨伞,宛如屏障一样,将杨小天笼罩起来。
原来这雨伞表面上是雨伞,实际上是一种钛合金的轻盈盾牌,子弹根本就穿不透。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