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才不信呐(第2/2页)

作品:《盛唐逆子李恪笔趣阁

“这件事情,我做不了主!”

“为什么?”

“皇子们使用的武器,都由宫里发放,我要是擅自给你,出了事算谁的?”程咬金才没那么傻,给李治武器,万一伤到人怎么办?就比如上次,他仅仅为李治引路,差点被诬陷成始作俑者。

这样有害无益之事,程咬金打死也不为!

“你个胆小鬼!”

李治的眼珠转了转,使出了激将法:“我早听母后讲过,程叔叔当年在瓦岗寨,被称为混世魔王,驰骋沙场,所向披靡。本来我还把你当偶像呢,没想到……你竟然像乌龟一样,太让我失望了!”

“呃!”

程咬金一生都在吹嘘自己混世魔王的称号。

并且在瓦岗寨做过皇帝。

听到李治崇拜他,心里还沾沾自喜。但是转瞬间,李治鄙视的眼神,令他有些受不了。

“小子……我随你父亲征战天下时,你还不知道在哪呢,不知道就别瞎说,损害老夫的名声!”

程咬金怒火中焼,也顾不得啥身份不身份了,直接开怼。

众人都捂着嘴发笑。

李治继续激将:“难道不是吗?连给我一把武器的胆量都没有,还混世魔王呢,干脆改名叫混世老乌龟算了!”

……

“你!”程咬金发狠道:“行行……不就一柄剑吗,老夫给你!”

“拿来啊!”

李治趁热打铁,伸出了手。

程咬金像是早有准备似的,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半尺长的匕首:“这是我当年征讨北漠,从北漠狼主手里夺下来的,异常珍贵!皇上几次向我讨要,我都没给,现在给你!”

“这么牛掰?”

李治二话不说把匕首接了过去。

他试了试。

虽然被称作匕首,只半尺的长度,他用着却正合适。因为他才三岁,身体矮小,匕首在他的手里,跟长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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