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偏袒(第1/2页)

作品:《盛唐逆子李恪

圣旨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威!

他甚至比皇帝亲临,还要管用!

李治就这样把圣旨撕了!

老太监猛然回过神,颤抖着双手:“你……你竟然……来人,把晋王抓起来,押回宫去!交皇上发落!”

“等等、等等……。”罗通跑上前来:“公公,这件事情,肯定有误会!最近几天,小殿下身体有恙,他不是故意撕毁圣旨的。”

“是这样吗?”

老太监明显也是想偏袒李治。

毕竟是最受宠的皇子。

身为近身太监,要懂得明哲保身,以免日后被穿小鞋。

然而!

李治不领情:“撕了就撕了,多大点事啊,还用找借口吗?”这句话的潜意思是,自己并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所谓不知者无罪。对于一个三岁娃娃来说,做任何事,都不应该负成年人该付的责任。

“既然殿下是故意撕毁的圣旨,老奴又亲眼所见,就不能不管了……来人,带走!”

“我看你们谁敢!”罗通上前一步。

“罗通,你想做什么?”

“我奉命保护殿下的安全,必须带殿下回丽正殿,你们有本事去丽正殿抓人。殿下,我们走!”

关键时候,还是罗通靠谱。

直接把李治抱走了。

“其实……你完全不用这样,我自己能应付得了。父皇宠我,不会因为一张圣旨,就惩罚我的!”

“殿下啊,这件事情非同小可,搞不好会把小命丢掉。你现在回丽正殿,找皇后娘娘,也只有娘娘能救你了!”

……

的确是!

长孙皇后就像花大脚,在自己夫君面前,有着绝对的权威。李世民也敬重她,从不以皇帝的身份相欺。

别说撕一道圣旨,就算造反,也能保住一条命!

这话绝不是随便说说,是有历史根据的!

历史上,太子李承乾造反,就没有受到多严重的惩罚。只是被贬为庶人,发配到了某个县。当地的官员仍对他礼遇有加。

“到了到了……。”罗通抱着李治,一口气跑回了丽正殿。

巧合的是。

李世民就在丽正殿,与长孙皇后品尝安南国进贡的脆梨。

见到狼狈的罗通李治,都感到惊疑。

“治儿……。”

“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莫非又遇到刺客了?朕派去宣旨的人呢?你没有见到他们?”李世民急切的丢出一大串的问题。

罗通警惕的保持沉默。

李治跑过去抱着李世民的胳膊:“父皇,儿臣办好了酒楼,便立刻赶回来了。”

“你还知道回来!”

“哼!”

长孙皇后深知李世民懊恼,忙为李治说情:“好在回来了,也没有遇到刺客。以后出去记得多带些侍卫,每天按时回来!”

“是,母后!”

“不过……。”见李世民的神情缓和了些,李治准备摊牌了:“儿臣在回来的时候,不小心闯了一点小祸,父皇应该不会介意吧?”

站在一旁的罗通,把身体打的笔直。

心里像猫抓似的,极不安宁!

撕毁圣旨,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必死无疑!情节严重者,还会被满门抄斩!虽说李治是皇子,怕也很难得到谅解。

“闯祸了?”

长孙皇后把李治拉到了身边:“治儿,你闯什么祸了?”

“儿臣……把父皇招我回宫的圣旨给撕了!”

“什么!”

“噗!”李世民刚喝了一口茶,喷出去老远。脸色也随之一变。

“你把圣旨撕了?”

“儿臣不是故意的。当时儿臣不想回宫,看到圣旨,我一生气就把他给撕了。我并不知道那玩意这么重要,直到公公要抓我,我……然后就跟罗通回来了……父皇,您不会真要惩罚我吧?”

李治充分发挥自己年龄的优势,一脸天真的问李世民。

“惩罚?”

李世民深吸了口气。

这仅仅是受不受惩罚的事吗?

说严重点,掉脑袋都行!

“你一向聪慧无比,朕不信你不知圣旨的重要性……。”

“你一定是故意的吧?”

“撕毁圣旨,你好大的胆子!”李世民怒斥道。

“皇上!”正为李治捏了一把汗的长孙皇后,打断李世民的话:“治儿才三岁,一些人家的孩子,连走路还不会呢,他懂什么呀!”

“皇上……这就好比飞蛾扑火。人们只知道佩服飞蛾的勇气,却并不知,飞蛾认识不到火对他的伤害。”

这个比喻很恰当!

也很说明问题!

李世民猛吸了口气:“这里并无外人……治儿,你老实告诉父皇,你真的不知,圣旨是什么?”

“知道。圣旨……不就是父皇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