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再取一银行】(第2/2页)

作品:《我要做港岛豪门 我是阿斗不扶

,冯景禧正在沙发上。

冯景禧是新鸿基银行的创始人,而冯景禧是香港证券业的巨擘,在1970年,冯景禧创办了新鸿基财务公司,这家财务公司在1982年获得了银行牌照,改名为新鸿基银行,是目前香港唯一一间由财务公司升格为银行的本地银行。

但是好景不长,新鸿基银行刚成立不久,就遭遇中英谈判,地产暴跌;

其后一年更是遭遇了港元危机、挤提事件;

顿时,让新鸿基银行陷入财务危机。

纵观冯景禧这一世,运气似乎不怎么好,在一众商人之中;在四十年代末,冯景禧将全部家产投资了去台湾批发鱼苗,结果在海上遇上风暴,所有资产付之一炬;

新鸿基银行陷入财务危机后,由港府、汇丰、渣打、光大等数家银团,支持陷入困境的新鸿基银行;

不过,新鸿基银行的问题不算糟糕,所以得自寻出路。

这个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寻找大银行为靠山,否则家族性的小银行无法在强手如林的香港生存。

只是没想到,冯景禧找上了自己,吴光耀顿时开始思索起对策;

说实话,吴光耀是真不想投资这些银行了,回报太低了;

加上自己在香港银行太多了,已经没有兴趣了!

冯景禧自然不是出售自己的产业,而是想引入大资本,缓解当前的压力;

前世,冯景禧在1985年,将新鸿基银行的75%股份,以7亿港币售于阿拉伯银行;

当然,除了保留管理权以外,冯景禧还和阿行签订了股票回购协议,最终的目标是冯氏家族持股达到50%;

可惜冯景禧在1985年8月,就死于温哥华。

“老冯啊!我对新鸿基银行并无兴趣!”吴光耀笑着说道。

冯景禧顿时神情一暗,原来他知道吴光耀比较好说话,就打算让吴光耀先入股新鸿基银行,冯氏保留管理权,并签订股份回购协议;

相当于,吴光耀只是在投资一笔生意,而不是侵占自己的公司。

不过,吴光耀接下的话,让冯景禧大喜过望;

吴光耀说道:“我认识一家海外银行的团队——日本的千叶银行,是千叶财团的核心;千叶财团你也许不知道,但是千叶财团的联想集团你应该知道吧?”

冯景禧连忙说道:“知道,那不是你的企业么!千叶银行我也知道,日本前十的银行了,在香港也有办事处!”

吴光耀点点头,说道:“我愿意给你牵线,让千叶银行入股新鸿基银行,具体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和他们谈!”

冯景禧大为高兴,既然是吴光耀牵线,那么这笔交易可能达到自己的诉求——冯氏依旧是新鸿基银行的管理权所有人。

其实,吴光耀本意是将恒隆银行售给千叶银行的,不过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后世,香港的本地银行虽然都有外资背景,但却没有外资银行喧宾夺主的情况;

本地人管理本地银行,更符合市场需求。

如果将恒隆银行售给千叶银行,那么还得找个本地管理团队,太麻烦!

如果千叶银行和新鸿基银行达成合作,至少也能控股70%,就算以后冯氏回购,也不可能超过千叶银行的持股量;

而冯景禧的二儿子冯永发是个金融人才,冯氏倒也适合作为合伙人。

前世,香港的本地银行全部沦为外资银行之手,大概的原因就是:家族式银行很难在强手如林的香港生存,没有强大的后盾就得不到市民的信任。

不过光大银行显然是个例外,虽然也是家族式银行,但吴光耀的资产本来是世界级别的,现在来一个小城市混,那里有混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