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关键一句(第2/2页)
作品:《大明测字天师胭脂虎》。”
海菜,是明朝时人们对海带、海藻、海苔一类东西的统称。
这东西在海边价格很便宜,因为内地人吃的很少,商家无利可图,自然也不愿意贩卖。
张天赐买进两船来,虽然有点突兀,但也谈不上什么值得关注的事,尤其在这个节骨眼上。
萧府里灯火通明,张天赐带着张大,把海菜都运进了萧府,放在了舱房里。
然后萧风设宴请张天赐喝酒,把张云清、王迎香和巧巧叫出来一起吃。
至于巧娘和王家娘子,都死活不肯来,倒也没挡着女儿上桌。
她们知道萧风的心性,张天赐也不是外人,倒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张天赐一个劲的让女儿给萧伯父倒酒,气得张云清咬牙切齿的给他夹菜,堵他的嘴。
王迎香也不高兴,因为张云清虽然不满意父亲的称呼,但到底借着给萧风倒酒的名头,坐在了萧风的旁边,自己则被迫和巧巧坐在远端。
只有巧巧满不在乎,大口吃肉,大碗喝……汤。
萧风是不让巧巧喝酒的,因为太小了。
张云清和王迎香如果想喝一杯,萧风倒是能同意,但必须是最淡的那种米酒,不能是萧风和张天赐喝的这种黄酒白酒。
张天赐环顾左右,有些诧异。
“大哥,听说戚将军和展护卫都在你家住着呢,怎么不请来一起喝酒。他们也不算外人啊。”
张天赐对这两位在他家里浴血奋战的事十分感激,虽然知道那是萧风的面子,但保护的可是他的女儿啊。
萧风微笑举杯:“女孩子太多了,不方便,改天我单独请他俩喝酒。”
张天赐觉得这样有点不够意思,不过对萧风言听计从已经刻进他骨子里了,连反驳的想法都觉得有罪。
于是带着负罪感,张天赐连干了三杯,把这事扔到脑后去了。
黑暗中,远远的一棵大树上,有人在盯着萧府。树影摇曳间,依稀能看见身材高大,身形曼妙。
她一双丹凤眼都瞪得流泪了,一眨不眨的盯着萧风,生怕一眼看不见,就被萧风溜走了。
曾造办家住在京城里,虽然是最靠近城墙的那一片,但仍然是他最值得骄傲的事。
能住在城里,那就说明了社会地位,至少不是那些必须排队进城门的乡下人能比的。
哪怕是乡下的地主,想进京城也得等天明鸡叫,想住在城里也得有地方保函。
作为一个匠人,能干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业界之光了呀!
所以曾造办在进家门之前,先买了一块卤肉,准备晚上喝两杯,庆祝今天有惊无险的躲过了麻烦。
在肉铺和家之间,有一条又黑又长的胡同,曾造办拎着肉,哼着小曲走在胡同里。
一个人拦住了他,一身飞鱼服,腰悬绣春刀。
曾造办顿时就瘫了,那人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帮他站稳,声音很低,很冷。
“我只问你一句话,这句话对你无关紧要,但你若敢告诉别人,我保证你求死不能!”
曾造办拼命点头,不敢出声。
“如果你还有当年的手艺,从拿到那块玉佩,到磨字刻字完成,需要多久?”
曾造办根本没有说谎的想法,而且赵文华也没提醒过他在某个问题上要撒谎,所以他肯定实话实说。
“最快也要十天。”
“你那徒弟呢?”
“最快也要十五天。不管找谁也不能低于十天!”
曾造办颤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自豪,这就是工匠精神!
能工巧匠的能力不容置疑!在我的领域里,我就是王者!
那人也根本没有质疑,转身就隐没如黑暗中。
“记住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