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捉虫)(第1/4页)
作品:《不小心生在六零年代的小说》听到司亚任如此直白的问题,蓁蓁笑弯了腰,月牙儿似的眼睛带着几分俏皮几分可爱,就宛如她的年龄一般,有些纯真也有些可爱。司亚任就是想破头也想不明白,这样一个才刚刚毕业还带着稚气的小女生怎么就是收购两大厂子的幕后投资人。
“很遗憾,采访了那么多厂子目前只收购了服装厂。”蓁蓁请两人坐下,然后和服务员微笑着点了点头:“可以上菜了。”
司亚任想起自己厂子被收购前的窘境,笑容里带了些苦涩:“确实,像我这种把厂子干到倒闭边缘的企业也不多。”
一盘盘诱人的美食端上桌上,都是帝都饭店的招牌菜品,以司亚任的并不算多的工资来说能天天吃上肉就是好生活了,这样高档的饭店他还是第一次进来。
看着司亚任神情有些低落,蓁蓁示意王新志给他倒了杯啤酒:“司厂长,虽然这些年服装厂不太景气,但您的认真和努力还是很令人敬佩的,要不然服装厂也不能坚持这么多年。”
司亚任端起酒杯,脸上露出几分自嘲的笑容:“我知道我的观念和现在社会流行的相冲突,就说今年夏天那幸子衫,我现在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愿意出那么多钱买一个半袖衬衣,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不但不觉得不值得,反而趋之如鹜,好像买到了就和赚了大便宜一样。”
“这就是流行啊。”蓁蓁笑了:“就和当初流行穿绿军装一样,谁要是有一件穿出去可是很有面子的事。”
“那不一样……”司亚任觉得这种比较不太对,可哪里不对又说不明白。
“其实没什么不一样,只是当年人们追求的是革命情节,现在追求的是名人效应罢了。”蓁蓁端起酒杯:“时代在变化,我们也必须跟着变化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司厂长,以后你不仅要关注厂子的生产,也要多关注关注外界的变化才行,现在这个年代可是创业者的天堂啊。”
浑浑噩噩地跟着喝了一杯酒,司亚任的脑袋倒是清晰了不少:“李记者说的是……啧……你看我,还叫什么李记者,我应该和王厂长一样,叫你声老板。”
蓁蓁笑着用公筷给王新志和司亚任一人夹了一筷子葱油浸滑鸡:“什么老板不老板的,听着怪俗气的,我就是一个投资的人,以后厂子还要靠你们掌舵。咱别光说话了,快吃菜,一会儿凉了。”
又香又嫩的鸡肉入口让司亚任一直绷紧的神经终于放松了许多,王新志帮着司亚任盛了一碗金黄透亮的榜眼黄焖鱼翅,很认真地介绍道:“这是帝都饭店的招牌菜,光发鱼翅就要五六个小时,再用整只鸡和鸭,还有猪肘、干贝、金华火腿这些好东西炖出至臻纯美的汤来去煮那发好的鱼翅,至少得在火上煮上六七个小时直到这鱼翅细滑软糯了,这道菜才算做好了。”
听着王新志说的这么悬乎,司亚任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软烂滑糯鱼翅带着醇厚汁浓的味道,顿时让司亚任赞不绝口,不知不觉吃完一碗鱼翅,司亚任才意犹未尽地问道:“这道菜用了这么多好东西,得不便宜吧。”
王新志看着他笑了笑:“差不多是你一个月工资吧。”
司亚任看着盘子里被自己吃了一半的鱼翅傻了眼:“这也太贵了吧,这钱要是买成猪肉够吃好两三个月的呢。”不过回味了下刚才入口的滋味,司亚任又有些能理解这道菜这么贵的原因:“不过确实好吃,炖一锅猪肉也比不了这个味。”
“这就和我们生产的幸子衫似的。”蓁蓁笑着吃把剩下的鱼翅盛给了司亚任:“虽然贵的让人觉得有些不值得,但是它确是年轻女人最梦想得到的一件衣服,只要自己喜欢,偶尔奢侈一次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起自己女儿宁愿省吃俭用也要花大半个月工资买那件衣服的样子,司亚任多少有些理解了:“这就是王厂长说的流行吧,其实之前王厂长也指点过我,我也想追流行来着,可是好像总追不对。”
蓁蓁笑了:“作为购买者可以去追求流行,但是我们作为生产者,也去追求流行难免会慢人一步,我们要做的是带动和改变流行,而不是去当跟在流行后头吃灰的人。”
王新志听到这句话眉峰略微动了动似乎有所领悟,蓁蓁吃了口菜,问王新志:“厂里招设计师这件事怎么样了?”
王新志立马回道:“从厂里的职工中发现了一个小伙子挺有设计天赋,只是他没有学过正统的美术,很多理念不错但却没法画出来,我已经帮他请了个美术老师进行系统的教学了。两外还招了两名美术专业的学生,基本功很扎实,对服装也有自己的想法,只是设计还稚嫩些,我让他们先和老师傅们学做衣服。”王新志在国外上过大学的人,星条国在服饰上领先国内一步,虽然王新志不是专业学服装设计的人,带在眼光上却比这三个年轻人高出许多。
“还是见识的太少。”蓁蓁叹了口气:“你和他们签好相关的合同,然后帮他们准备护照签证……”
“护照?签证?”司亚任虽然没出过国,但是如今已经有认识的厂长到国外考察了,司亚任自然听说过这些词语,王新志回头和司亚任解释了下:“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