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六十四章 大家伙要进山(第1/2页)
作品:《错嫁替婚总裁电视剧全集》自从上次跟着徐云溪参加了闻涧清的生日宴会,她就对那个丰神俊朗的男生有了莫名的好感。
他笑起来的样子,特别的好看。
他朝着她看过去的时候,她的心都跳的好快。
当徐云溪暗示她,让她做外孙媳妇的时候。
她的心跳的更快了。
她原本没什么心思没什么念想的。
可是听了徐云溪那么说,心里也就渐渐的有了这个主意,盼着能跟这么俊朗的男生走在一起。
今天晚上再次相见,他似乎并没有记得她。
她略微有些失望。
但是并不觉得气馁。
上次生日宴会,那么多的人,他不记得是正常的。
只要在这次的小聚会中记得她就好了。
虽然,没什么希望。
沈陌虽然是第一天才认识,可是慕小雨已经感觉出来,这是一个非常单纯非常简单的女孩子。
一看就是被家里保护的很好的千金小姐。
慕小雨虽然家庭出身也不错。
可是她从六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吃住在学校,很少回家。
所以,过早的就品尝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
小孩子之间玩心眼,其实也不比成年人差多少的。
所以,慕小雨早就习惯了隐藏真实的自己,只展露别人喜欢的样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徐云溪才特别的喜欢她,将她当成关门弟子对待,将自己的衣钵传给了她。
现在又想撮合她跟闻涧清,足以看出徐云溪对她有多重视了。
可是,徐云溪再重视,也是要看闻涧清自己的意思的。
闻家可不是包办婚姻的。
尤其是闻涧清的父母,特别的开明开通。
只要是正经人家的孩子,他们都不会反对。
像铮铮那样的女孩子,实在是看不过眼了,他们才会强烈抗议。
只要是身家清白,举止端庄,行事大方的女孩子,其实他们是不那么过问的。
毕竟,闻家已经不需要靠政治联姻来强大自己了。
他们已经足够强大了。
慕小雨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她也明白,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是她表现自己优点的好时机。
第二天,一大早。
慕小雨就起了个早。
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忙忙碌碌。
等其他人起床之后,正好闻到了早餐的香气。
沈从子看到慕小雨准备了这么多人的早餐,顿时说道:“慕小姐,其实你不必这么辛苦的给我们做早餐的!我们都有专门的厨师来做这些事情的。”
慕小雨一阵局促,搓着手说道:“对不起啊,我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我只是换了个地方,一时睡不着,索性起来就做点事情了。我不知道我这样做,会抢了别人的工作。”
沈陌笑眯眯的说道:“没关系哦,以后记住就好了哈!”
其他人各种摇头,就只有沈陌这个马大哈才没看出慕小雨的出发点啊!
就算是粗线条的沈从子都看出慕小雨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了。
这么多人的早餐,要准备好了,可不是睡不着随手就能做的。
看看这么丰盛的早餐,一个人的话,最少是要准备两三个小时的。
所以,慕小雨只会是专门早起准备早餐,而不是睡不着无聊做着玩的。
不过,既然她是沈禾邀请来的,沈从子也不会说什么,只是招呼大家坐下开始吃早餐。
闻涧清似乎并没有因为慕小雨准备了早餐就对慕小雨多看一眼,而是眼神依旧落在了妞妞的身上,看着她吃东西。
沈陌来了兴致,对沈从子说道“表哥,我们今天是不是要进山啊?”
“是啊。”沈从子笑哈哈的回答说道:“我们家小陌最喜欢进山玩了哈!我昨晚就依旧安排好了,有保镖先行趟过路,确定安全。然后我们准备一下,带着食物和水,就可以进山玩了。小陌,这次你想玩什么呀!”
“我还想去采蘑菇!”沈陌顿时兴高采烈的回答说道:“我上次采的小蘑菇,我哥说都是毒蘑菇,不能吃!我这次一定能采到好吃的蘑菇!”
饭桌上的其他人顿时哈哈大笑了起来。
上次的事情,大家还历历在目呢!
菲琳娜跟妞妞也是来了兴趣,忍不住问道“这里的菌类很多吗?”
沈陌赶紧回答:“真的很多唉!这里的山,都是我姐的私产。所以没人会来!这里的树木都是自由生长的,有一些树木死掉了,却不会伐掉,就那么自然腐败,然后会长很多很多的小蘑菇!真的好可爱啊!”
妞妞笑着说道:“确实是,这种原生态的蘑菇是最好吃的!难怪你跃跃欲试呢,我也很喜欢吃野生的蘑菇。”
沈陌好像找到了知己一样,搬着椅子靠近妞妞,问道:“你最喜欢吃哪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