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第1/2页)
作品:《掌门人不高兴完整版》,(首字母+org点co)!
林宛央想了下问:“李佳月,这名字我听着耳熟,我是不是认识?”
余煊笑着说:“你不记得了吗?李佳月以前来过我们寨子好多次,她当时想拜伏城门下学东西,可是你师父说已经有了徒弟,所以拒绝了她。”
林宛央:“啊……我好像是有点印象。”
对方是个很漂亮的小姐姐。
“当是你七岁,李佳月十二岁,刚好有次她回去的路上,碰到你,然后把你从小路上推了下来,幸好摔在了水沟里有缓冲,我母亲路过救了你。”余煊语气有些无奈。
当时伏城还很生气,拿着剑就去找人算账,那边也是惨烈,然后李佳月就没有来过了。
林宛央“这样啊,我师父告诉我,是我自己皮的很,掉下去的。”
谢文颖抓住了重点:“看样子你以前很皮?”
林宛央想了下说:“我觉得也还好吧。”
余煊笑了起来:“还不皮?咱们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小孩被谁救了一命,是是要认对方作干亲的。阿央她有三个干爹,一个干妈。她有一次差点被摔到、还有次差点被河水冲走,另外两次意外,被蛇咬还是怎么的,我不记得了。”
谢文颖、姚暮:“……”
掌门人你居然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很大的能耐了。
余煊的母亲是巫蛊的传承人,算是在附近苗寨很有名的,她是林宛央的干妈。
所以余煊和林宛央两个人才关系格外好。
巫蛊之术是不外传的,余煊和林宛央小时后天天玩在一起,所以偷偷教了她一些。
林宛央作为回报,也教了学到的道术给人,两个人那时候都才不到十岁,本着分享的原则,交流的非常愉快。
后来大人们知道……已经晚了。
怎么办,那也就只能睁一只闭一只眼。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得。
余煊母亲安慰自己,林宛央好歹是干女儿,不算是外传。
对方不会拿着蛊术害人,也不算破了祖宗规矩。
林宛央的双生蛊,就是那时候养的,十年下来也就成功了几对。
伏城当时知道了也很意外,毕竟他对巫蛊有兴趣很久了,可惜山寨里的巫女以不外传为由,一直坚定的拒绝和他探讨。
他没缘分,没想到徒弟学到了。
伏城倒是没问林宛央学了什么,偷师这种事他不会做,只是嘱咐林宛央不学白不学,上点心。
余煊想到了这茬,看向林宛央脖子上挂着的银锁,开口问:“你的锁,响过了没有?”
林宛央伸手摸了摸,摇头。
姚暮看着银锁,他第一次见到林宛央的时候,对方就戴在脖子上。
平时也都没有取下来。
这银锁是鼓起来的的,也就是说中空的,难道是里面有东西?
姚暮不懂就问:“这个应该要响吗?”
林宛央:“我一直在等着这锁,响的一天,也许是时机不到。”
干妈说余煊带着不合适,这才给了她,必须要精气的滋养,不过对人也没什么影响。
林宛央走在山林间,也不怕蚊虫叮咬,就是这把银锁的缘故。
银锁里养的东西,没有苏醒之前谁都不知道是什么。
几个人闲聊几句,把话题的重点又放到了失踪的三个人身上。
林宛央说:“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去他们寨上走一遭。”
余煊点头:“如果真是绑架了人,我绝对不会容忍的,这是败坏我们苗人的名声,我陪你一起去。”
山寨之间隔着大片的山林。
这边没有公路,过去都是靠脚,得走两三个小时的山路。
这事情宜早不宜迟,几个人稍微的商量下决定隔天早上去。
现在已经下午两点了,等到了那边苗寨都五点了,山里的夜晚黑得很快,会有很多不方便,不管是办事还是返程。
林宛央和人约好明天六点见,就准备先回家一趟。
余煊想了下问:“阿央,他们和你一去住?”
林宛央点头:“他们睡我师父的房间,挺好的。”
余煊点头:“那好吧,我晚一点找你来喝酒。”
他一直把三个人送到了路口,看到人的背影消失,这才转身回去。
林宛央的家是两层木楼,下面是一个厅和厨房、偏房。第二层是她和师父的卧室,布局十分的简单。
山里面的木楼修建的时候,都会抬离了地面三十公分,这下雨也不会受潮,能防止蛇虫鼠蚁。
山里这样的小动物很多。
林宛央离开了半年,房子落了不少灰,三个人收拾了两个小时。
姚暮笑着说:“想不到,林掌门还有一栋山里度假别墅,真好。”
他是天生的乐观派,什么事都喜欢往好处想,觉得这木房子就很有情调。